人民网北京3月10日电 (孝金波、薄晨棣)家庭和谐稳定是国家发展、社会进步、民族繁荣的基石。3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会同全国妇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卫生健康委共同发布了《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高家庭暴力受害人保护力度和水平。
“反家庭暴力法中明确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但是多年来,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面临一些困难,此次我们要通过《意见》推动这些问题的解决。”最高法党组成员、副院长贺小荣日前在接受人民网专访时表示,此次发布的《意见》明确了四方面内容。
第一,明确人民法院要建立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受理“绿色通道”。凡是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当事人,到人民法院立案,可以走“绿色通道”,实现快立快审。
第二,加大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力度。家庭暴力案件中,受害人往往很难收集证据,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相关证据就显得更为重要。
第三,提高家庭暴力受害人的证据意识。受害人要注意提取、留存、提交、保留证据。
第四,推动建立各部门协同的反家暴工作机制。在家暴案件中要发挥全社会的职能,公安、妇联、居委会、村委会等各部门要合力而为,齐心协力。
“只有各部门协同合作,才能构筑起保护人身安全的社会之网、法治之网,有力维护受害人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贺小荣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