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贵州省大方县兴隆乡菱角村阿龚苗寨村里一位杨姓老人去世,其家人主动缩短殡期、酒席从简。
“这是大家自觉遵守共同制定的《村规民约》的结果。”村主任杨荣苏告诉记者,2014年前,村中盛行“摆酒席”之风,大操大办红白喜事、满月酒、搬家席、升学宴等,可谓名目繁多,村民互相盲目攀比,大家直呼不堪经济重负。
针对村民的呼声,菱角村“两委”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将“婚丧嫁娶不得大操大办、不得赌博、不得参与迷信活动、发现有违规现象向村委会报告”等内容写入《村规民约》,村“两委”干部以公开签名的方式向全体村民承诺,争做移风易俗的带头人。村民纷纷响应,签下自己的名字,从此形成了崇尚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良好村风。
“我们村制定《村规民约》后,还同步成立了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自治组织6个,现在《村规民约》对滥办酒席、铺张浪费、天价彩礼等陈规陋习的纠正与制约作用十分明显。”杨荣苏说。
近年来,贵州省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培育和弘扬新时代贵州精神,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通过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高,推进移风易俗,不断改善农民精神风貌,提高全省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
乡村治理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基础和保障。美丽乡村不仅需要塑形,更需要铸魂,要有山水、生态的“外在美”,更要有人文、精神的“硬气质”。
“偏岩塘、好地方、交通便、桃溪旁……猪狗牛、莫乱放、倒垃圾、分类装、比文明……”这是湄潭县鱼泉街道新石村偏岩塘的村规民约。为了方便大家记忆和熟知,当地的村民把它编成“三字经”,写在了墙上。
偏岩塘是一个自然村,毗邻湄潭县城,地处桃花江衅,背靠仙谷山。当地以“群众会+”为载体,发动老百姓全过程参与村庄整治、环境改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得到了大力推进。
贵州省农办秘书处处长李志良介绍,去年疫情防控期间,贵州各地乡村充分利用《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等,发挥村民自治作用,积极劝导群众改变传统观念、习惯做法,暂时告别民风民俗,暂停举办农村婚丧喜庆、祭祀、集会等集体聚集聚餐活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以前,大家对村里的事情不上心,通知开会常常聚不齐人,群众总觉得‘我不去也会有人去’,村规民约出来后,村干部们广泛宣传,村民的习惯和思想都大大转变。”安顺市西秀区大兴村党支部书记陈大兴介说,“村规民约刚制定时,我们也真的处罚过违反规定的村民,在大家共同监督和努力下,从2013年起渐渐就没有违反规定的情况出现了。”
在推进移风易俗行动中,贵州各地将党的政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其中,让老百姓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文明清风悄然形成。
“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对我们来讲,就是要好好发展瓜蒌、脆红李、吊瓜等产业的种植。”近日,在息烽县鹿窝镇新民村的新时代农民讲习所里坐满了人,大伙聚精会神地听着党中央政策的宣讲,讨论着村里的发展道路。
宣讲刚结束,一曲花灯调立即响起:“感谢共产党,改革开放喜洋洋,农村住房大变样,处处砖房亮堂堂。感谢共产党,农村面貌大变样!”村民王宜华用一曲花灯调即兴唱出了为自己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