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工伤认定纠纷引发关注。2021年,哈尔滨某公司收发室夜班门卫突发头痛,经120抢救靠呼吸机维持呼吸和心跳超48个小时死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该职工家属和其所在单位,就职工死亡是否属于工伤发生纠纷。
上述案例在全国并非首例,但判决情况却不尽相同。对此,律师表示为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在工伤认定时,不宜作出对劳动者不利的解释,脑死亡时表明其死亡已具有不可逆性,持续救治只能延缓临床死亡时间,工伤认定时应当以“脑死亡”为死亡判断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