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有关精神,进一步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日前,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指出2022—2023学年全国计划选派18292名教师,其中初中计划选派6801名、小学计划选派11080名、幼儿园计划选派411名。
《通知》强调,支教以全日制工作形式为受援地提供服务,时间为1年,鼓励延长支教时间或留任工作。按照学年开展选派工作,鼓励以“组团式”形式选派教师及教育管理人员。大学生实习支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不列入选派范围,短期的基层巡讲和支教、试用期教师也不列入选派范围。
《通知》要求,要做好待遇保障工作。选派到“三区”的支教教师,支教期间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支教期满后仍回原单位工作。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按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以及购买意外保险等补助。受援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选派工作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照年人均2万元标准共同分担。选派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选派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中央财政应分担的选派工作经费采取据实结算的方式,其他教育阶段教师选派工作经费由派出地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