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网拍中,竞价成功后又悔拍,是否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呢?答案是不行。
日前,一竞拍人在参与司法网拍中竞得拍品后拒不缴纳尾款,福建省武平县人民法院依法将其竞拍保证金没收。福建省武平县人民法院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依法公开拍卖某公司机器设备,起拍价30.5万元,如要参与竞拍,需交纳保证金3万元,每次加价幅度3000元。此次拍卖引来4465次围观,113人设置提醒,26人交纳保证金参与竞买。
竞拍当日,23名竞拍人展开了激烈的竞争,先后加价共229次,延时142次,竞拍人卢某最终以140万元的最高价竞得拍品。然而,在拍卖结束后,卢某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尾款,经法院联系要求其付清尾款后,卢某仍不缴纳。
依据竞拍规则,卢某交纳的3万元保证金予以没收,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并将其纳入限制名单,禁止其再次参与竞拍。(陈立烽 曾文强)
法官说法
司法网络拍卖是指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程序中,依法通过互联网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处置债务人的财产,以清偿债权人债权的行为,是一项严肃的司法活动。
执行财产公开拍卖前,执行法官要做很多前期工作,包括执行财产查封、勘察、询价、评估等,如果因为买受人不符合竞买资格或者悔拍致使拍卖程序不能实现,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司法权威,消耗了司法资源,属于扰乱法院司法工作秩序的行为。
司法拍卖有别于平台上的普通物品交易,没有试用期,更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广大竞买者在竞拍前,要结合自身情况认真考虑是否参与竞拍,及时与法官联系了解拍卖相关事项,切不可随意悔拍,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