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上峰 谭 艳
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南省株洲市民政局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切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在全市“培育制造名城、建设幸福株洲”中彰显了民政作为。
坚持提标扩面 用心答好民生卷
聚焦脱贫攻坚。株洲市压实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工作责任,建立救助帮扶长效机制,4万余人通过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实现脱贫,占全市脱贫人口总数的四分之一。建立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及时将已脱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口中符合条件的3.63万名对象纳入低保,切实巩固拓展好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有效助力乡村振兴。
聚焦特殊群体。株洲市按照普惠原则为80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生活补贴,将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助提高到每月500元。社会散居和机构养育孤儿月生活费从2012年每人每月600元、800元提高到2022年每人每月1085元、1506元。自2020年起,实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及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中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950元,其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每月不低于475元。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城区为每人每月100元,县市为每人每月80元。常态化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救助开放日”等活动,年均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万余人次。
聚焦群众关切。株洲市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逐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切实加大关爱帮扶力度。城市低保标准从2012年每人每月370元提高到2022年每人每月625元,农村低保标准从2012年每人每年297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6207元;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年9750元、8069元;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实现100%委托照料,有集中供养需求的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实现100%集中供养。
坚持提档增效 用情答优治理卷
创新村居基层组织自治。株洲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配套制定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建设等7个文件,形成社区治理“1+7”政策体系。创新基层治理路径,开展民政(善治)示范村创建,制作“我的议事我的堂”等系列节目,在基层引发强烈反响。社区服务用房面积提升到812平方米,较2012年增加了近3倍。
改革完善社会组织管理。株洲市下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市级联席会议制度和领导小组,社会组织党建“两个覆盖”质效进一步提升,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率达100%。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抗洪救灾、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等,累计开展各类活动1200余场次,捐赠款物价值2300万余元,服务群众60万人次。
用好用活行政区划资源。株洲市优化和调整乡镇行政区划,乡镇街道村居设置更加合理,基层组织工作质效全面提升,全市乡镇由101个合并为68个,建制村由1561个合并为1020个。
推进慈善和社工事业发展。株洲市全面实行“禾计划”,加强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全市登记注册社工机构71家,社会工作人才总量从2012年的1500多人提升到2022年的7500余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实现全覆盖,形成了芦淞区“全科+专科”、荷塘区“友邻帮”等一批特色社工服务模式。全市注册志愿者达65万名,年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3000余场次,服务市民8万余人次。积极组织开展“中华慈善日”“99公益日”“迎新春送温暖”等慈善公益活动,营造人人参与慈善献爱心的浓厚氛围。
坚持提质升级 用力答实服务卷
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株洲市以获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为契机,探索推进“农村养老”和“家门口养老”,着力构建“15分钟养老服务圈”,全力打造“没有围墙的养老院”,养老服务床位从2012年的8100张提升到2022年的3.03万张。“一库一平台一热线一超市一频道”智慧养老格局初步构建,“互联网+养老服务”惠及40万余居家老人。2019年,株洲市获评全国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
打造殡葬改革特色。株洲市采取“减、免、限、补”四项举措,切实降低殡葬服务费用,全市殡葬花费和墓地费用总体降幅38.15%,惠及群众4万余人。深入开展殡葬领域联合执法,专项整治搭棚治丧、违规收费等突出问题。推行党员干部带头火化和生态节地安葬,绿色殡葬、生态殡葬、文明殡葬理念深入人心。
形成婚姻登记品牌。株洲市提高婚姻登记规范化水平,全市有6家3A级婚姻登记管理机构。2022年6月1日,全市婚姻登记在实现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市通办”的基础上实现“全省通办”,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登记服务。推出“婚姻第一课”、“倡文明节俭婚俗”集体颁证、婚姻登记与婚前医学检查“一站式”办理、网上预约等服务,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不断提升。
(黄上峰系湖南省株洲市民政局党组书记,谭艳系湖南省株洲市民政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