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记者从青海省残联获悉,该省提出建立完善的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体系和多形式的残疾人就业支持体系,2022年至2024年3年内实现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5700人,推动形成更加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就业创业的良好社会环境。
青海省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鼓励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支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安置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就业、帮扶农牧区残疾人劳动增收、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开展残疾人就业援助服务10项措施,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岗位,促进全省残疾人实现较为充分、较高质量就业。
据悉,该省政府部门对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结业给与政策、资金和经营场地等支持。残疾人个体就业或创办的企业,按规定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对残疾人个体取得的劳动所得,按规定减征个人所得税。政府新增建设社区公共服务网点时,将预留不低于10%的点位专门安排残疾人就业,并适当减免摊位费、租赁费。
青海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就业兜底保障作用,鼓励各地区设立的乡村保洁员、水管员、护路员、生态护林员、社会救助协理员、农家书屋管理员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有能力适应该岗位工作的就业困难残疾人。招聘残疾人或残疾人直系亲属在社区残疾人组织公益性岗位就业,兜底保障残疾人及其家庭就业增收。
该省通过挂牌认证等方式扶持建立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集中就业基地和辅助性就业基地,并对各类基地建设一次性给予8至20万元不等的资金补助。同时根据不同类别残疾人特点和需求,有针对性地组织类别化、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对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原则上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同类培训标准上浮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