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温暖过冬,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近日,河南省民政厅印发通知,从2022年10月31日至2023年3月15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专项救助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进行安排部署,完善制度措施、健全责任体系、加强监督管理,发挥兜底作用,切实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及时有效帮助,将党和政府的温暖及时传递给流浪乞讨人员。
通知强调,各地民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城市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根据工作职能,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救助,合力做好街面巡查救助工作。救助管理机构要加强站内应急值守,畅通24小时求助热线,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服务接待制度,及时响应求助线索,做到“应救尽救”,分类施救。
通知指出,各地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社会专业机构参与街面巡查工作,发现后通知救助管理机构进行救助。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通过志愿服务、公益合作等方式,动员引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参与街面劝导和站内救助服务,形成多元化的社会救助格局。各地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多种方式宣传专项救助行动,向社会各界介绍专项行动进展和成效,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要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牢牢守住安全底线,要联合有关部门针对冬季天气干燥的气候特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做好水、电、天然气、锅炉、监控视频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排查食品安全、建筑安全、医疗卫生等风险,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做好过冬物资储备。(卢 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