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三门县民政局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制度,逐步加强各项救助政策的落实力度,“四个到位”加强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推动乡镇(街道)社会救助服务效能的提升。
一是基层窗口建设落实到位。狠抓基层基础工作,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借助便民服务大厅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服务窗口。不断推进“1+8+X”大救助体系建设,健全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建立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理等制度,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持续推进助共体改革,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一次到位。
二是督促检查工作人员到位。根据上级精神结合该县实际,对基层乡镇(街道)服务窗口人员配置提出具体要求,督促各乡镇(街道)综合考虑辖区内社会救助服务事项、服务范围、对象数量等因素,合理确定镇(街道)开展社会救助经办服务所需工作人员,充实加强基层社会救助力量。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领导班子分片包抓乡镇(街道),并要求乡镇(街道)民政干部对自己辖区内的民政事务做到“一口清”。
三是村(居)“两委”作用发挥到位。指导规范村(居)“两委”协助乡镇(街道)做好救助对象排查、民主评议、公示监督,对象动态信息上报、政策咨询、宣传等工作;扎实开展低保等社会救助对象复审复查工作,切实落实“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四是经办人员信息培训到位。做实信息化的同时,健全完善困难家庭信息核对平台,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实现社会救助信息资源共用共享,举办乡镇(街道)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培训,已培训4次(全年不得少于三次),加强民政救助政策知识和日常业务经办规范化培训,提高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社会救助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