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区发展网讯 5月6日从江苏省民政厅获悉,日前经编制部门批准,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和兴化市单独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均作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进行管理,并核定了一定数量的人员编制。
据江苏省民政厅儿童福利处处长孙才洋介绍,两地单独设立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从救助管理机构分离出来,不再与成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交叉,避免了多头管理,更好地体现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也将更好地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
据了解,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协助民政部门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等工作,其主要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和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职责。
盐城市盐都区成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主要承担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关爱保护、专业服务、政策宣传等相关工作,核定5名事业编制,所需编制从区社会福利院划转。兴化市成立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中心主要承担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政策支持、技术指导、儿童主任队伍培训等相关工作,核定6名事业编制。
江苏是儿童大省,截止到目前共有1403.8万儿童,约占江苏总人口的17.4%。全省共有困境儿童63.5万人,留守儿童14.7万人。
为了给困境中的孩子们撑起保护伞,2019年初,江苏省、市、县(市、区)各级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民政牵头协调职责,细化26个部门的职责分工,畅通部门联动和推动责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为落实新未保法要求,江苏省级层面将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泰州市、昆山市、兴化市目前已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任主任,政府分管领导任常务副主任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江苏全省13个设区市已通过“12345”增设未保业务、开设未保专席等方式开通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建立面向全体未成年人的响应机制,完善从接听到处置的闭环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