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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让生命之花重新绽放

有一种大爱,播撒希望;有一种善举,书写重生。

20世纪80年代,我省有一些先行者,超越生死大爱,自愿将身故后的遗体捐献给医学院校,供医学教育和研究使用。2001年,当时的省卫生厅和省红十字会开风气之先,帮助第一例遗体捐献志愿者实现遗体捐献,开始了遗体捐献工作的探索。遗体器官捐献是挽救垂危生命、服务医学发展、传递人间大爱、体现社会文明进步的高尚事业。捐献者让一个个濒临凋零的生命之花得以重新绽放,他们的人性光辉和人间大爱,生动诠释了“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

捐献志愿者达到18万人

据统计,截至3月底,我省共有18万人登记成为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成功实现遗体、器官及组织捐献1870例,挽救了3300多名器官衰竭患者的生命,让1100多名失明患者恢复光明。

器官移植技术是二十世纪医学史上伟大成就之一,器官捐献是一项争分夺秒的生命接力工程,没有器官捐献就没有器官移植。2015年起,公民自愿捐献器官成为我国器官移植利用的唯一渠道。我省在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行业推动以及社会支持的大格局下,器官捐献与移植技术取得巨大进步。

省卫健委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与众多器官衰竭患者移植需求相比,器官短缺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需要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各职能部门的协同努力。卫生健康部门将始终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加大与红十字会、民政、教育、宣传等部门协作,倡导文明新风,传播大爱精神,推广捐献理念,加大捐献力度,完善统筹机制,提升移植能力,布局优质资源,让高质量的器官移植技术更好造福社会。

生命在大爱中延续

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使得人类生命体的组成部分细胞、器官等功能,能够借助异体得以延续。尤其是人体组织器官移植技术的突破,已经使心脏、肝脏、肺、肾脏等器官移植,以及皮肤、松质骨、大段骨等组织移植成为可能,以前许多难以医治的疾病通过移植将可以康复。

省红十字会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遗体像金子般珍贵,推动遗体器官捐献工作,非常有必要。通常情况下,捐献一具完整的遗体,通过组织器官移植,可以救治上百名患者,捐献一对眼角膜组织,可以使6至8名眼疾患者重见光明。从某种意义上说,捐献遗体,实施组织、器官移植,是自身生命的延续。在我国医学院校的解剖教学中,也需要大量遗体。

4月4日,南昌医学院发出《生命接力 你我同行》的倡议书,号召全体师生积极宣传捐献理念,支持生命接力事业,踊跃加入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队伍。

捐献行为日趋规范

二十多年来,我省的遗体器官捐献工作经历了探索起步阶段、试点推进阶段、规范提升阶段(2011年至今)。

随着公民科学素养和人道主义精神的不断提升,遗体器官捐献的观念逐渐被人们接受,越来越多的人加入遗体器官捐献的队伍中,选择让自己的生命以另一种方式存在。

第44届南丁格尔奖章获得者、省红十字会兼职副会长邹德凤告诉记者,早在2007年,她就填写了江西省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表,并得到家人的理解和支持。每年清明期间的遗体器官捐献者追思缅怀活动中,邹德凤都会带头参加,并在活动中呼吁社会各界广泛支持这项高尚的事业。(全媒体记者 黄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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