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立了屯溪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和协调配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儿童关爱保护,开展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走访评估16人次,儿童福利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培训以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细排查、精准认定、精准保障”业务培训会,培训合计126人次。
二是提升儿童福利工作质量。制定年度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提升孤儿基本生活、助医助学和成年安置等工作水平。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经费,建立自然增长机制,目前,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1166元,机构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855元,1-4月累计发放83人次11.17万元。
三是提升残疾人福利水平。启动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1-4月共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9313人次55.88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5428人次33.37万元。推动老年人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售服务,目前,阳湖镇、昱中街道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作为租售服务点,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