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至23日,民政部在四川省宜宾市举办全国残疾人福利政策研讨暨重点工作推进会, 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精康融合行动”和“十四五”102项重大工程中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建设推进情况进行了调度,参观考察了宜宾市康复医院罗龙院区、南溪区仙源街道江屿社区康复站,对《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国家转介信息平台相关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进行深入研讨。
会议指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民政部门的工作职责,既是对民政部门的信任,也是考验和挑战,各地要立足于中央的决策部署,做好政策衔接,推动工作落地,造福服务对象。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建设纳入“十四五”102项重大工程,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民政部门的重视,体现了对特殊群体的关心关爱,各地要抓住机遇,立足长远,按照年度任务分工,加快推进设施建设,为特殊群体提供更多服务。
会议要求,做好民政精神卫生福利工作,要解决四个基本问题。一是精准界定服务对象。要摸清服务对象底数,摸准服务需求,尊重患者意愿,精准提供服务。二是建好建强服务场所。要加强机构建设,实现地市全覆盖,发挥支撑作用,同时科学研究社区康复站布局,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三是解决专业人才短缺。要深入思考如何吸引人才、如何留住人才、如何发挥人才作用,充分调动从业者积极性,引导更多专业人才投身民政精神卫生福利事业。四是建立经费投入机制。拓宽资金渠道,建立政府财政预算、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资本投入的经费投入长效机制,保障经费来源持续稳定。
会议强调,做好民政精神卫生福利工作,还要把握两个核心问题。一是建立转介机制。建设精神障碍患者转介信息平台,完善转介机制,整合精神障碍治疗与康复资源,打通医疗、康复服务循环梗阻,促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与残疾人社会福利服务、社区建设、社会工作等业务的融合发展。二是明确各方责任。明确政府属地责任,民政部门牵头责任,公安、卫健、残联等部门针对相关群体的主管责任、家庭及监护人主体责任,厘清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相关职责。要链接资源、搭建平台、提供场所,用好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爱心人士等重要力量。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出席会议并讲话,社会事务司副司长朱玉军主持会议,各地民政厅(局)社会事务处(社会福利处)主要负责人和部分精神卫生福利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