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人才建设是海盐县人才工作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在海盐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县社会工作人才工作聚焦政策创制、素质提升、人才遴选、作用发挥“四位一体”社会工作人才培养机制建设,不断充实队伍力量,提高人才综合能力,逐步发挥社会工作在完善“小政府大社会”促和谐模式推进过程中的重要作用。目前该县已有社工机构28家;持证社工1893人,其中全国证持证社工1640人(高级社会工作师1人,社会工作师271人,助理社会工作师1368人);拥有国家级、省级、市级社会工作领军人才36人;全国社会工作督导4人。
一、健全政策保障机制,涵养社工人才“蓄水池”
通过建立人才激励措施、完善待遇保障机制等,推进社会工作人才的专业化、职业化进程。一是强化组织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海盐县社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作用,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全县人才工作整体布局。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县委社工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联合发文,持续推动全县40周岁以下的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城乡社区工作人员报名参加全国社工考试,鼓励其他对象参考。二是完善待遇保障机制。出台相关文件,实施社区工作者专业化工程,推进社区工作者转型升级,明确对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对取得市级和国家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社区社工给予每月30-200元不等的职称补贴。三是建立人才激励措施。出台《海盐县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盐政办发【2016】31号),明确“十三五”发展蓝图,明确对取得国家高级、中级、初级社会工作资格的,分别给予2000元、1000元和500元奖励,目前累计已发放114.45万元,惠及1587人。
二、完善梯次培育体系,构建专业力量“成长链”
以“提质、扩面、增量、求效”为要求,健全完善社工人才分层分类培育机制。一是开展考前培训辅导。连续五年保姆式提供考前培训服务,免费向考生提供考试教材、组织考前培训以及提供考试当天的接送服务,真正做到参考人员“应报尽报,应培尽培”。“十三五”期间,该县近七千人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最终1587人通过考试,持证社工增长率达到3000%,同时海盐考生余转弟成为嘉兴市首名高级社会工作师。二是培育社区(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十三五”期间开设两期本土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培训班,第二批20名本土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将于2021年6月结业。“十三五”期间省、市、县级社区社会工作领军人才新增36人。三是培育社会工作专业督导人才。积极鼓励海盐县优秀社会工作人才参加各级社会工作督导人才培训班,主动培育省级以上督导储备人才,“十三五”期间。新增4名全国社会工作督导人才,实现县域专业社会工作督导人才“零”的突破。
三、聚焦专业平台创设,搭建作用发挥“练兵场”
通过培育孵化和阵地建设等多项举措,健全社会工作人才使用机制。一是搭建专业平台。积极探索增设社会工作岗位,按照“明确一批、增设一批、开发一批”的要求,“十三五”期间共在城乡社区、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社工服务机构开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350个。大力培育社会服务机构,建成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做好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育,“十三五”期间共新增22家专业社工机构。各机构以“三社联动”模式,发挥其参与社会治理、服务的作用。二是系统化督导评估。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该县社会工作领域开展督导工作,实施政府购买项目执行、财务管理的优化提升,同时以第三方评估,在项目初期、中期、末期进行监测,开展过程评估、总结评估,评估结果与资金拨付挂钩,确保该县政购项目的有效开展,推动了社会工作专业化的运用。三是扩大社工效能。拓宽专业社工发挥效能的舞台,推动服务重心下移,广泛宣传动员,提升海盐社会工作的影响力。深入拓展“社工+”领域,以居民的需求为导向,深入开展“5+X”社工志愿者联动,有效推行“社工+养老”“社工+救助”“社工+妇工”“社工+双拥”“社工+信访”“社工+医务”模式,拓宽“社工+社区治理”、“社工+调解”等,在健康养老、教育培训、公益慈善等21个领域发挥作用,形成政府与社会、社区、群众之间互联、互动、互补的社会治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