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贵州省毕节市着力健全党建引领机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决防范化解矛盾风险,持续深化“塑形行动”,全面推行“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培育了一批具有毕节特色、市域特点、时代特征的市域社会治理试点项目。
该市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着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激活了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一池春水”,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诉源治理满足新需求
谈起与之前物业公司的纠纷,毕节市大方县红旗街道红旗小区业主王琳说,“感谢县法院、县综治中心和街道,不仅处理了我们的物业纠纷,街道办还为我们组建了新的物业公司,其中许多工作人员是我们小区的业主,真正实现业主自治,现在的物业管理服务让我们感觉很舒心。”
据了解,红旗小区是拥有4000多住户两万多人居住的老旧小区,几年前,因原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2700多户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原物业公司一纸诉状,将这2700多户业主起诉到大方县人民法院。因案件涉及面广、人数众多,大方县法院制定方案,联合县综治中心进行诉前调解,成功化解纠纷。这是毕节市推行诉源治理,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指数的一个缩影,也是在诉源治理工作取得累累硕果的一个例证。
近年来,毕节市构建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推动、法治保障”的诉源治理综合大格局。各地将诉源治理工作融入“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党小组+网格员+联户长”基层治理机制,提升案件化解的精准化水平。全市法院不断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纠纷解决体系,与市司法局、市工商联等建立诉调对接机制,构建分层递进、内外联动的多元化解纠纷格局。2022年,全市法院推动各级综治中心成功调解矛盾纠纷4900余件,委派调解成功2.67万件。全市“万人起诉率”为82件/万人,平安贵州建设“诉源治理和万人起诉率”考核指标位居全省第一。
执法监督取得新实效
出租车个体经营者张女士,去年10月拿到了等待已久的出租车经营权的延续许可。“原来的出租车经营权到期后需延续许可,相关部门通知我们签告知书时,发现告知书里有一项霸王条款——身体健康状况不好的,相关部门有权收回经营权。不可能我一生病了,就不跑车了,是吧?随后我们找到了司法局,经司法局的工作人员和相关部门协调后,事情得到了妥善处理,真的非常感谢他们。”张女士激动地说。
近年来,毕节市从“职责权限、人员机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四个维度,探索出台《毕节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试行)》《毕节市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制度(试行)》等制度机制,形成“1+15+12”的制度体系,将执法监督权限从市级层面下放至县乡一级。在市县两级司法局加挂行政执法监督办公室牌子,在209家行政执法部门、32个乡(镇、街道)设置或明确执法监督机构,形成“县级执法部门+乡(镇、街道)+司法所”监督模式,监督人员由原有的20余名增加至429名,监督体系实现全覆盖。在企业、商会、村(社区)等设立76个监督联系点,选聘社会监督员142名。全面畅通监督渠道,在全市563个行政执法部门设置投诉举报电话,发布线索征集公告,办理回复群众来电来信191次,针对群众反映线索办理执法监督案件42件。
构建综治服务新格局
“以前我们想要开具相关证明,得去好几个地方,现在只需跑综治中心一次就行了,方便了很多。”前来办事的黄女士笑着说。
走进赫章县古达乡综治中心,映入眼帘的是宽敞明亮的办公环境,综治中心内设有群众接待室、矛盾纠纷调处室、心理抚慰室、视频监控调度室、便民服务大厅“四室一厅”,开设信访接待、综合治理、法律服务、社会事务等多个服务窗口,不时有群众前来咨询。
综治中心就像是一个“中枢系统”,“指挥”着基层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
近年来,毕节市充分发挥综治中心“中枢”作用,整合资源、聚合机制、融合职能,实现信访矛盾纠纷总量大幅下降的目标。将综治中心、矛盾纠纷多元调处中心、群众信访接待中心“三中心合一”,小阵地实现“大综合”治理。多部门和行业人员入驻,小窗口支撑“大服务”;建立健全“纵横联治”县、乡、村指挥体系,优化基层治理机制实体化、实战化运行,完善规范“多调联动”调解对接机制,试行推行“司法评议、公道平说”疏解机制,做强基层社会治理智慧中枢。目前,该市已建成县级综治中心9个、乡级综治中心280个、村级综治中心3716个,综治中心实现了全覆盖。全市配备专(兼)职网格员32632名,专业化服务辖区社会治理工作。
开创矛盾化解新局面
早晨7点,家住大方县谢都村的徐德器走出村舍后径直走向李家。几天前,李家因不满村委会对养老保险的分配,一直不配合村委会的安排。徐德器今年78岁,是谢都村的乡贤,如今他还有了新的角色——人民调解员。
经过徐德器细致解释和耐心疏导,李家人转变了思想。以德服人、以理服人,像徐德器这样的乡贤在谢都村的乡村治理和矛盾化解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为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毕节市高质量抓好人民调解工作。在全市279个乡(镇、街道)设立乡级人民调解委员会、3716个村(社区)设立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构建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在保险、教育等10个行业设立了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在民政、住建等12个部门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行业性案件和行政案件调解成功率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