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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七月,涉枪爆犯罪3000余件4000余人被起诉

今天上午,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以来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举措成效。最高检第二检察厅有关负责人出席新闻发布会并介绍,全国检察机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推进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走深走实。今年1月至7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枪爆犯罪600余件800余人,起诉3000余件4000余人,有效形成打击震慑声势。

据悉,为始终保持对枪爆违法犯罪的严打严治和对枪爆物品的严管严控态势,国家连续多年部署开展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在开展专项活动过程中,检察机关强化协作配合、提升办案质效,积极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规范化、实质化、长效化运行。对于重大疑难涉枪爆案件做到关口前移,适时对侦查机关侦查取证、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提出意见建议,通过信息共享、案件研商、庭审观摩等方式,进一步统一程序规范、证据采信、法律适用、政策落实等标准。聚焦证据收集审查运用,严格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充分发挥审前过滤把关、捕后诉前督促、指控证明犯罪等作用。

最高检第二检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在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过程中坚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对于社会危害大、主观恶性深的涉恐涉黑涉恶等有目的的严重暴力持枪犯罪,涉案人数多、覆盖面广的网络贩枪系列犯罪,坚持“露头就打”“打早打小”,消除社会安全隐患;对于社会危险性小,主观恶性较轻的因个人收藏、爱好、历史遗留等非法持有少量枪支的,主动上缴枪支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情节的,依法从宽、从轻处罚,该不起诉的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除此之外,检察机关还与市场监管部门、邮政寄递行业深化协作,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对网购平台、寄递监管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切实做好安全监管、排查整治,有效切断枪爆物品、散件、配件的制造、流通环节,堵塞监管漏洞,着力提升管控能力,强化溯源治理。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爆等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的通告》,通告指出,凡在通告公布之日起至今年10月31日前投案自首、检举揭发或者主动上缴非法枪爆等物品的人员,可依法从轻处罚。

公安部、最高法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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