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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坚持儿童利益优先 创新政策落实机制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俗称事实“孤儿”。他们父母双方健在或只有一方健在,但由于各种原因无法或无能力履行抚养义务,过着事实“孤儿”生活,是最困难儿童群体之一。为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保障工作,2019年9月,福建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实施意见,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政策实施以后,福建省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融入决胜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中加以谋划和推进,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创新政策落实机制,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米”。截至目前,全省有8709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占全省户籍人口的0.221‰,占全省儿童总数的1.123‰,有效助力脱贫攻坚任务完成。

突出宣传培训

着力提高政策知晓率和执行力

福建省民政厅积极拓宽宣传培训渠道,加强基层工作人员培训,着力提高政策知晓率和执行力。  一是办班培训。从省到县逐级分批办班对儿童福利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全省共举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宣传培训班230余场次,受训人员21000多人次,实现了全覆盖。省、市、县三级民政部门印发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问题解答、工作指南(手册),供基层干部群众学习。  二是现场培训。省民政厅深入一线送教上门,每到一地都把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请到所在县(市、区)民政局或乡镇(街道)进行现场培训,共开展现场培训35场次。省民政厅还召开了全省儿童福利政策“宣讲活动进村(居)”现场推进会,各地深入基层开展政策现场宣讲5490场次。  三是线上培训。充分利用视频会议和全省儿童福利微信群对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儿童福利工作人员开展线上培训。

突出主动发现

着力强化摸底排查的彻底性

福建省各级民政部门变被动受理为主动发现,全力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摸底排查和认定工作。  一是开展网格化巡访排查。推广莆田市“网格+留守(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模式,建立镇(街)、村(居)网格,实行包干包片,明确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主动发现责任,发挥网格化优势,利用网格力量,深入镇(街)、村(居)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及时发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泉州南安市金淘镇东门村14岁的小芳和12岁的小宇(均为化名)姐弟俩,因父亲服刑、母亲病亡等原因一直未能落户,不能享受儿童福利。南安市民政局在组织入户摸底排查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协调公安、司法、卫健、金淘镇政府等部门,为他们办理户口登记,并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  二是利用大数据对比排查。建立与司法、公安、检察、教育、残联等部门的信息联动机制,加强信息数据共享,大数据比对核查,及时发现甄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020年8月经与司法部门数据信息比对,及时认定全省312名服刑在押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子女,并纳入保障。

三是引进社会力量走访排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进社会组织,协助民政部门开展入户摸底排查和日常化巡访工作。全省各地通过社会力量走访排查及时发现认定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586人。

突出机制创新

着力拓展保障对象认定的方法途径

秉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着力推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政策落实,做到“应保尽保”。  一是建立个案分析认定机制。福建省民政厅收集整理各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并依据政策法规,对个案逐一分析研究,形成解决办法,利用视频会议形式统一解答回复。还在“今日头条”开设“阿根说儿童福利”账号,以问答的形式,不定期在微头条上发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保障疑难问题解答。截至目前,共制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疑难案例分析解答25条。宁德市民政局结合本地实际归纳总结出22个典型案例,逐一进行解答和诠释。  二是建立群众研究评估认定机制。福建省民政厅积极创新突破,将监护人失联由当地公安机关查寻认定,拓展至由村(居)干部群众核查评议认定。如父亲去世母亲远嫁后未履行抚养义务,且有6个月以上未联系,由村(居)委会主任、儿童主任、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组成评议小组,深入儿童家庭及邻居家中核查评议确认,根据核查评议情况,村(居)委会开出未联系证明,经乡镇审核报县级民政部门批准,纳入保障。对于父亲去世母亲改嫁后,虽能联系得上,但未尽抚养义务,儿童确实处于无人抚养状态,经村(居)干群代表研究评议,先将其纳入保障,再由当地县级民政部门通过法律手段向其追讨抚养费。

三是建立集体研究认定机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不论是私自收养子女还是继父母继子女,凡属事实上无人抚养的,由儿童所在的村(居)委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乡镇(街道)实地走访核实,报县级民政部门,由局务会或局党组会集体研究确定纳入保障。福州福清市三山镇儿童小彬(化名)、小欣(化名),在西班牙出生(无出生证明),无法申请落户,父母离异,2010年由母亲从西班牙带回给祖父母抚养,母亲回国后不知去向,父亲也在国外与家人失去联系。福清市民政局在深入乡镇、村居核实情况后,经局党组会研究,协调公安为两名儿童办理了落户手续,并将他们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予以保障。全省类似上述的个案经群众研究评议和县(市、区)民政局党委(党组)会议研究确定,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1236人。

突出检查督导

着力推进认定保障工作落实到位

福建省民政厅注重强化督促指导,层层传导压力,着力推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落实。  一是深入一线实地督导。2020年7月底,福建省民政厅督导组重点深入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保障人数占当地户籍人口数比例较低的4个县(市、区)8个乡镇进行实地督查,召开辖区内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儿童督导员和部分儿童主任参加的座谈会12场次,县(市、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保障工作推进会1场,发放并收回调查问卷117份,核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69人,现场指导基层解决个案或疑难问题58个。特别是针对3个户籍人口在5万至8万的乡镇,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人数为零,存在漏保风险的问题,省民政厅督导组当场要求乡镇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组织力量进村入户全面摸底排查。  二是电话随机抽查督导。省民政厅电话随机抽查乡镇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期间共抽查3个设区市3个县(市)9个乡镇,23个村(居),并督导其中4个乡镇、13个村(居)及时解决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保障不及时等问题。  三是适时通报督导。根据各地统计上报和省民政厅实地督查、电话抽查掌握的情况,2020年6月至7月,先后两次对全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情况进行通报,设区市通报倒数3名,县(市、区)通报倒数10名。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根据通报指出的问题及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要求,采取建立督查督办、首问负责机制,简化认定程序、急事急办等措施,强力推进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政策落实。

(来源:《中国民政》杂志2021年3月10日)

作者:廖振华、陈世根、连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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