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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县属国企负责人后,山西一女老板被打,当地纪检部门回应

近日,山西一女老板郭永红向大皖新闻记者反映称,今年7月份,在一次朋友宴请结束后,她被山西省农业机械公司寿阳县公司负责人张某某无故当众扇打头部。寿阳警方在查明真相后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违法嫌疑人张某某行政罚款500元。

郭永红说,事情缘于她今年4月份向纪检部门举报了张某某的违法违纪行为。

宴席结束后被当众扇打头部

郭永红告诉记者,其被打一事发生在今年的7月3日晚9点半左右。当天,她前往寿阳县一家酒店参加朋友女儿的婚礼,宴席结束后,她在走廊与朋友聊天,正在这时,山西省农业机械公司寿阳县公司负责人张某某突然走到她身旁,用手对着她的头部太阳穴位置扇打了一下,差点将其打倒,并指着她破口大骂,现场顿时乱作一团,随后,张某某被人架到了电梯里。

关于此事,寿阳警方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写明:7月3日晚,张某某在聚金湾酒店三楼参加朋友的宴请结束后,在电梯出口处碰到了许久未见的郭永红。因两人之前有纠纷,宴席当晚郭永红也没和张某某打招呼,故张某某借着酒劲在郭永红头部位置扇了一下。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违法嫌疑人张某某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我跟他既没有经济纠纷,也没有感情纠纷,唯一的纠纷就是我之前向纪检部门举报了他。”郭永红说。

相识多年因看不惯其违法违纪故而实名举报

郭永红告诉记者,她本人经营着一家企业,与山西省农业机械公司寿阳县公司负责人张某某相识多年,近年来多有走动,因此对张某某的为人处世十分了解,因看不惯他违纪违法的行为,故而向纪检部门举报。

在网络平台,郭永红实名举报张某某的违法违纪行为主要包括私相授受国有资产、酒驾造成交通事故后找人顶包、超标占用办公室以及生活奢靡腐化等问题。

郭永红告诉记者,2015年10月15日晚,张某某醉酒后驾驶单位公车酿成交通事故,造成一名女子受伤,后找其好友到现场顶包。

2019年,张某某依仗经理身份,将该公司所属的13余亩国有土地,以每亩50万元的低价转让给其好友开发“府东金圣”房地产项目,而实际上,此宗地块属寿阳县黄金地段,当时该地段土地市场价在每亩100万元左右,此举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

此外,郭永红还表示,张某某在其公司内部长期违规占用100多平方米的办公室,办公室摆放有按摩椅、跑步机、举重等健身器材,上班期间饮酒,生活极其奢靡腐化。

纪检部门正在对案件进行办理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根据工商信息显示,山西省农业机械公司寿阳县公司由寿阳县国资委百分百控股,是一家以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为主的企业。公司法人为上文提到的张某某。10月18日上午,大皖新闻记者试图联系张某某核实相关情况,电话被其挂断。

郭永红告诉记者,她已于4月上旬向各级纪检部门递交举报信息。4月14日,寿阳县纪监委办公室给其打去电话核实相关情况。

18日上午,记者从寿阳县纪监委相关部门了解到,该县纪检部门已收到郭永红的举报材料,并于4月中旬将举报材料递送到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纪检部门办理案件通常需要4到6个月,郭永红的举报案件已经超过6个月,其本人可致电纪检部门相关科室,查询案件的办理进展和结果。

18日下午,大皖新闻记者致电寿阳县纪监委,相关办案人员表示,目前郭永红举报的案件正在办理当中,初核的时间会长一些,因为是实名举报,案件办完报领导审批后会对当事人进行反馈。

(大皖新闻记者 殷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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