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乌兰察布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民政厅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立足本地实际,认真履行部门职责,主动作为,多措并举,把儿童福利和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列入重要工作内容,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服务保障机制,有力推动全市儿童福利和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规范化发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儿童福利制度保障。市民政局始终把儿童福利工作摆到重中之重,设立儿童福利科,11个旗县(市、区)安排专人负责,市儿童福利院和市未成年人中心实现标准化管理,11个旗县(市、区)未保中心实现挂牌并履行保护机构工作职责,儿童之家充分发挥服务功能,全市110名儿童督导员、1539名儿童主任尽职尽责、认真履职。二是实行“四级”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市、县、乡(镇)、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四级”联动机制,要求各级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列入年度重要工作内容,积极思考谋划推进工作落实,切实把留守儿童纳入重点关心关爱和保护的范畴,引导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着力解除留守儿童家属的后顾之忧,形成关爱留守儿童的强大合力。三是推进转型升级,不断提升关爱保护能力。按照民政部转型升级要求,市未保中心通过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以“试点先行、总结经验、全市推广”的工作步骤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农牧村留守儿童摸底调查工作,累计摸排留守儿童963人。通过调查摸排,进一步摸清了留守儿童底数,不断完善市、县、乡、村四级留守儿童档案和信息资料,建立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定期家访、强制报告以及留守儿童摸排工作跟踪、绩效评估、档案管理、信息变更、持续关爱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夯实基层儿童工作基础,形成关爱保护长效工作机制。社会组织在入户摸底排查过程中,发现察右中旗宏盘乡旱海子村有一名儿童存在安全隐患,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及时与察右中旗民政局、当地乡政府进行沟通,对该儿童进行了紧急危机干预,母亲已被送入市精神康复医院进行治疗,儿童也在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得到了临时救助,人身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四是开展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截至目前,市民政局完成全市11个旗县(市、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培训工作,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覆盖全市所有苏木乡镇和村社区,累计开展政策宣讲108次,培训儿童工作人员1600多人。五是搭建关爱平台,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开展个案帮扶,心理疏导、专业讲座等工作,引导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和志愿者为留守和困境儿童提供专业化、精细化、个性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