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新时代地名工作的价值潜力,积极推进地名公共服务的一体化、均等化,全面提升乡村地名建设水平,助力“皖美”乡村振兴,近日,省民政厅会同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和省林业局联合印发了《安徽省“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面部署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及实施路径、工作安排和保障措施,明确了以乡村地名采集上图标注为牵引,全面推进乡村地名命名管理、地名标志设置维护、地名文化保护弘扬、地名信息深化应用和地名赋能产业发展等5个方面14项重点工作。
《方案》指出,要按照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总要求,通过全面加强乡村地名管理把乡村精准治理基础夯实起来,通过繁荣地名文化使乡村文化活动活跃起来,通过深化地名信息服务把乡村与城市联通起来,通过挖掘区划地名内在价值把乡村资源要素释放出来,进而把区划地名在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彰显开来,不断满足乡村建设需要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贡献智慧和力量。
《方案》要求,要着眼于为乡村治理现代化提供必要的地名基础,通过加大命名力度、多选新时代好地名、规划乡村地名新风貌等,进一步织密乡村地名网,实现乡村地区“有地就有名、名称要规范”;要着眼于推动城乡地名公共服务均等化,通过规范乡村地名标志设置与维护、建立创新乡村特色地名标志等,进一步健全乡村地名标志导向体系,实现乡村地区“有名就有标、标志成体系”;要着眼于发挥地名文化滋润人心、德化人心、凝聚人心的积极作用,通过讲好群众身边的地名故事、建立地名文化遗产保护机制、推动乡村地名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进一步繁荣乡村地名文化,助力乡风文明;要着眼于弥合城乡数字鸿沟,助力乡村数字化建设,通过推进乡村地名信息采集上图、推动乡村标准地名规范使用、创新城乡区划地名“一张图”服务等形式,进一步提升地名信息服务效能;要着眼于推动推动地名标识品牌建设、做好乡村地名信息服务应用、提升人民群众地名建设参与度等方式,进一步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方案》强调,“乡村著名行动”是新时代地名工作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提高政治站位,凝聚工作合力。各级民政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主动向本级党委、政府汇报,争取重视支持,协调有关部门积极争取在工作统筹中优先安排,在资源配置、工作经费上重点保障;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充分发动群众,打好“乡情牌”“乡愁牌”,引导各方力量参与、支持家乡建设,助力乡村全面振兴。要强化示范引领,注重因地制宜。各地结合本地乡村地区现状、资源禀赋、区位条件等客观实际,因地制宜找准工作方向,合理确定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选择基础条件好的县(市、区)和乡(镇),作为全市“乡村著名行动”的先行区,打造乡村地名精细化“样板”,供辖区内其他县(市、区)学习借鉴。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充分运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报刊杂志等多种媒体平台,宣传典型案例和工作成效,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不断提高地名助力乡村振兴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方案》要求,2024年3月底前,各设区市应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2025年底前,各地应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再利用5年左右时间集中开展工作,到2030年,乡村地名及其标志的广度、密度、精细度进一步加深,能够满足乡村治理需要,全省80%以上乡镇完成预期目标;乡村地名文化持续成为乡村文化建设的有机组成,乡村标准地名信息逐步在各领域规范使用,地名助力乡村振兴作用充分显现。到2035年,实现全省所有乡镇全面覆盖,乡村地名服务管理全面适应中国式现代化需要,城乡地名公共服务实现一体化、均等化,地名助力乡村振兴取得重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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