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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部门:学生宿舍缺口大的高校,原则上不得新增招生指标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1月18日消息,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进高校学生宿舍建设,增加高校学生宿舍供给,提升宿舍环境,丰富宿舍功能,更好满足高校学生在校学习生活需要,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高校学生宿舍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指导意见》提出,要健全配套政策体系,推动招生计划与宿舍面积挂钩。引导高校健全基本办学条件与发展规模相适应的长效机制,推动高校招生计划安排与宿舍面积达标挂钩,将高校学生宿舍达标情况作为招生计划安排的重要参考因素。对学生宿舍面积总量缺口大、学生反映强烈的高校,原则上不得新增安排招生指标,问题突出的要压缩招生指标

《指导意见》还要求多渠道扩大学生宿舍资源。

一是新建一批学生宿舍。支持宿舍面积缺口大、具备新建条件的高校,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建标191-2018)新建一批学生宿舍。鼓励新建宿舍参照本科生四人间、硕士研究生两人间、博士研究生单人间的标准规划建设。对于建设标准低、设施陈旧、土地利用率低的现有宿舍,应区分保护价值,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优化“拆旧建新”和“拆旧修旧”相关政策和程序,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学生宿舍拆除后原址新建。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鼓励适当提高高校建筑容积率,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二是改造提升存量宿舍资源。在确保安全、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处理好相邻关系的前提下,支持高校优化现有校区空间结构,对现有宿舍实施更新改造,适当增加建筑规模。鼓励对老旧学生宿舍进行装配化改造提升,提高改造翻新和二次提升效率,提升消防安全能力。引导地方政府优化利用闲置资源,为高校学生宿舍“拆旧建新”、改造翻新提供周转住房。指导资源缺口大且新建难度较大的高校,对校内招待所、培训中心等具备住宿功能的用房进行改造利用。鼓励高校通过购买、租赁学校周边的人才公寓、商住楼等社会用房,补充宿舍资源,并按照校内同等标准,加强配套服务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加强存量用房安全鉴定、改造设计和施工等环节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指导意见》明确,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建立具体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高校学生宿舍建设,要求各地抓紧制定本地区高校学生宿舍建设方案,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此前,多所高校官宣不再给部分研究生提供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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