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和国家始终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来抓,出台一系列举措,为中小学教师减负,以让教师潜下心来教书,静下心来育人。虽然教师减负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中小学教师负担过重,尤其是非教学任务挤占正常教育教学的现象在一些地区仍然存在。
如何进一步有效推进教师减负?今年两会,人大代表对此积极建言献策。
为教师减负当常态化推进
近几年,为教师减负,从中央到地方,都出台了不少政策。
早在2019年,中办、国办就印发了《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为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提供了重要遵循。
2021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有关工作的通知》;2022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禁止向学校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涨粉”“评比”“推销”等指令性任务的通知》;2023年,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把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列入2023年工作要点。
为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不少地区也开出了更有针对性的“减负清单”,有些地方还建立了投诉机制。如湖南省教育厅制作“教师负担码上报”小程序,凡是违反《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要求、加重中小学教师负担的各类事项,都可线上通过小程序反映。
但为何一些地方教师负担过重问题仍然存在?
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沧州市第十六中学校长唐景丽认为,部分地方党委、政府对教师减负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或只将教师减负当作阶段性工作,常态化推进的意识不强。此外,部分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协同机制未建立,各类“进校园”事项审批制度不完善。
除了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行政任务、检查评比等有形负担外,民进中央在关于减轻教师负担的提案中指出,一些家长对学校、教师有着过高期待与过度依赖,存在“甩手掌柜式放任”和“投诉举报式参与”现象,一些教师为保护自身“不被追责”不得不做大量工作。
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
有效推进教师减负,关键着力点在什么地方?
“各级党委和政府是教师减负的首要责任主体。”唐景丽表示,中央有关文件早已明确,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让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是各级党委、政府的职责所在。
唐景丽建议,各级党委、政府明确建立入校任务目录清单,赋予教育行政部门入口把关的权力;在开展相关进校园活动时,尊重学校教育规律,主动倾听学校的意见;强化监督问责机制,对于妨碍教师正常工作的各类进校园活动,加大对相关主体的问责力度。
针对党委、政府如何推进教师减负,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阜阳市副市长杨善竑带来了阜阳的探索——
阜阳市在全市共设置35个监测点,对教师减负效果进行动态监测;规范各类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建立反馈机制,对教师反映的负担过重问题及时调查回应……
“这些措施都是在协调各方形成合力,确保中小学教师能够潜心教书、静心育人。”杨善竑表示。
筑牢第二道“防火墙”
教师减负,学校作为教师的直接管理者,也应该积极作为。
“学校是教师减负的直接责任主体,是教师减负的第二道‘防火墙’。”唐景丽认为,对不利于学校发展的社会性事务活动,学校要“理直气壮地拒绝”。
为了给教师“松绑”“减压”,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宁波市镇海中学党委书记张咏梅所在的学校积极创新教师评价体系,通过多级指标对评价内容、评价标准、评价主体和方式等都作了明确规定。更多的“尺子”为教师指明了更多的专业发展方向,减少了无序竞争给教师带来的过度消耗。
杨善竑认为,学校还可以加强对教师的关心关爱,帮助解决教师的实际困难,为教师创造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近年来,不少地方和学校开始推行教师“弹性上下班制”。2023年春季开学,成都市教育局等4部门联合印发通知,鼓励实行弹性上下班制或调休制度,合理安排教师工作及休息时间。
“学校对教职员工应怀有最大的尊重和诚意,想他们之所想,急他们之所急,通过多样化的人文关怀,增强教师的幸福感和归属感。”张咏梅说。
·政策举措·
·201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提出各地要完善统筹协调机制,严格控制面向义务教育学校的各类审批、检查验收、创建评比等活动,未经当地教育部门同意,任何单位不得到学校开展有关活动。
·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就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提出20条意见。
·2022年7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禁止向学校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涨粉”“评比”“推销”等指令性任务的通知》。
·2023年2月,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印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2023年工作要点》,提出加强教师待遇保障,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
(本报记者 杨文轶 欧媚 通讯员 李国炜)
《中国教育报》2024年03月11日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