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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拟入选地区名单的公示

按照《民政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4〕26号)要求,经地方申报、省级相关部门推荐、专家评审,拟将北京市延庆区等50个地区,作为2024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的拟入选项目地区。

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4月29日至5月8日。公示期内,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民政部、财政部书面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学习)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实有关情况。

传    真:010-58123159

电子邮箱:cujinyanglaofuwu@163.com

 

附件:2024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拟入选地区名单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  财政部社会保障司

2024年4月29日   

附件

2024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

拟入选地区名单

1.北京市:延庆区

2.天津市:南开区、河北区

3.河北省:保定市、沧州市

4.山西省:长治市、临汾市

5.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

6.辽宁省:抚顺市

7.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8.黑龙江省:鸡西市

9.上海市:虹口区

10.江苏省:淮安市、苏州市

11.浙江省:温州市

12.安徽省:蚌埠市、芜湖市

13.福建省:漳州市

14.江西省:上饶市、宜春市

15.山东省:聊城市、烟台市

16.河南省:安阳市、信阳市

17.湖北省:荆门市、荆州市

18.湖南省:岳阳市、永州市

19.广东省:惠州市

20.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百色市

21.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

22.重庆市:江津区、合川区

23.四川省:宜宾市、眉山市

24.贵州省:毕节市、铜仁市

25.云南省:保山市、昭通市

26.西藏自治区:林芝市

27.陕西省:延安市、榆林市

28.甘肃省:天水市、平凉市

29.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

30.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

3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

3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

 

相关文件:民政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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