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认真贯彻落实省法院、省民政厅工作部署,积极探索“执行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近日,茂名市民政局挂牌“执行司法救助 民政社会救助资料收转中心”“茂名市民政 法院联合救助工作室”,切实推进落实执行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工作。今年首批31件46人执行司法救助案件移送市民政局后,其中15人已纳入低保、特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救助范围。
关注特殊困难群体关键时点力度加大
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茂名市民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执行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遵循依法、高效、便民、利民原则,在特殊困难群众最需要帮助时提供更为集中和有效的支持。
建立“以案找人”机制。市县两级法院将执行司法救助案件中的对象推送给民政部门,民政部门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协助申请和办理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民政部门办理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时,认为申请人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告知申请人向案件管辖地人民法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请。
常态化开展双向接续救助。切实拓宽救助渠道,推动涉民生执行信访案件实质化解,传递司法和民政部门正能量,为生活困难当事人、申请执行人等对象提供坚强的“司法救助+民政救助”双重保障。
共享救助对象线索打通政策接续救助
茂名市县两级法院和民政部门紧密合作,将法院的一次性应急救助与民政部门的长期救助相融互补,用足用好机制红利,梳理近三年来的执行司法救助案件,移送民政部门依法依规对其中生活仍然困难的当事人给予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困难执行当事人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如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家庭主要经济支柱谭某因车祸不幸去世,家中上有年迈母亲,下有四个还在上学的子女,整个家庭陷入了极大困境。市县两级法院对该家庭实施了一次性联动救助,民政部门获取该家庭信息后,按规定协助其申请低保并纳入低保范围,有效保障该家庭的基本生活。
建立台帐加强管理及时回访跟踪服务
对首批已纳入低保、特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救助保障范围的15名困难执行当事人,茂名市以其家庭为单位建立电子台帐进行动态管理,落实市、县、镇、村四级定期回访制度和执行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工作定期会商制度,及时跟踪救助情况,保障救助措施落实到位。
同时,鼓励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特殊困难群体的关心关爱活动,提供救助帮扶、心理疏导、关系调适等服务。如在上述案例中,谭某儿子因父亲车祸导致心理障碍,不肯上学,经青少年心理健康援助部门和社工的介入,得到有效疏导,逐步回归正常学习和生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