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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80后”检察官用爱守护“偏航少年”青春路

黄孛羚(右三)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训诫。 

“希望你们能够迷途知返,增强法律意识,不要放弃自己,好好学习。”6月9日,在广西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案件集中训诫教育会上,“80后”检察官黄孛羚对5名涉案未成年人耐心劝说,“也希望我以后不在工作中见到你们”。

柳江区人民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案件集中训诫教育会现场。

据悉,5名涉案未成年人因涉嫌盗窃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严格审查后发现,这些孩子属于偶犯,认罪悔罪态度好,且主动退赔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本着对未成年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该院依法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察期6个月。

在训诫教育会现场,承办案件检察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律师代表从各自角度对其进行道德和法治教育。

黄孛羚(左二)和同事查看工作资料。

“做未成年人检察工作6年,我知道惩戒比挽救更容易。”黄孛羚表示,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不是以实现惩罚为首要目的,而是尽最大的努力挽救那些青春路上的“偏航少年”,让他们回归到正确航线。

看到未成年人误入歧途,黄孛羚会痛心,看到未成年人被伤害而气愤。作为两个孩子的妈妈,她都会站在父母视角,想想怎样可以更好地帮助这些孩子。

黄孛羚清楚地记得,三名14岁的初中生因为身上的钱不够花,而去抢低年级学生的生活费,被抓后他们称“不知道自己是在犯罪,只是问他们要钱”。这让她意识到,青少年的普法工作是一项需要持续不断加强的工作。

黄孛羚用热情和温暖将这三名误入歧途的少年拉回到正常的学业生活中,并挖掘案件的关联性。“不能简单地当成一个个案来看,要从中抽丝剥茧,看到青少年普法教育的重要性”。

于是,黄孛羚努力探索适用本辖区的办案模式,与当地妇联、教育局签订“检妇共建协议”“检教共建协议”,让普法教育工作更具针对性。

黄孛羚认为,做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就要“不怕麻烦”,还要有爱心和耐心。不仅要帮教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还要关爱救助受害未成年人,让其重拾笑容和勇气。

一名未满12岁的女孩,被邻居成年男子猥亵、性侵长达一年。后他人看到二人关系不一般,引起女孩家人注意后报警。案件发生后,黄孛羚和同事第一时间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同时邀请心理医生对女孩进行心理辅导和干预,帮助其早日走出阴霾。

该案发生后,黄孛羚和同事走进校园,开启一轮预防性侵害法治宣传。在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期间,黄孛羚化身“法制课老师”,几乎走遍了柳江区8个乡镇的中小学,开展普法宣传。

这只是黄孛羚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一小部分。因工作表现突出,她先后获得柳州市三八红旗手标兵暨柳州市城乡妇女岗位建功标兵、柳州市检察机关优秀个人、广西三八红旗手称号等荣誉。

如今,黄孛羚调到柳江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工作并担任负责人,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控告申诉和办理国家司法救助等工作。但她仍心系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我最大的心愿就是希望孩子们平平安安,成为充满正能量的人。”

黄孛羚只是柳州市检察机关中开展未成年检察工作的其中一员。近年来,柳州市两级检察院积极联合社会力量加强未成年人保护,该市检察院以2019年入选全国首批40家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单位为契机,创建了“检察官+团干部+司法社工+志愿者”的“1+3”办案新模式,已对412件涉未成年案件运用“1+3”模式办理全覆盖,联合多方力量精准帮助涉案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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