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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国间谍潜入我国,没想到国安机关已布下天罗地网……

据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6日消息,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提升,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窃密活动已不再局限于政治、军事等领域,逐渐向我非传统安全领域渗透。国家安全微电影《较量无声》根据真实案例改编,讲述了境外间谍情报机关觊觎我重大科研项目及成果,通过贴靠拉拢、收买引诱重要单位工作人员开展情报窃密,最终被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处置的故事。

悄然潜入的间谍

随着“921”国家重点实验项目研究推进到关键阶段,某国也开始了对该项目更加频繁的情报刺探,一系列危害国家安全的阴谋正浮出水面。为了获取关键核心涉密资料,A国派间谍潜入我国,做出各种规避动作,试图摆脱国家安全机关视线。然而,这名间谍怎么也想不到,国家安全机关早已掌握相关情况,布下天罗地网,一场“无声较量”就此展开。

徘徊不安的教授

杨某是我国某科研单位的一名工作人员,因其所在岗位关键,其在某次出国学习时被A国间谍情报机关选定为重点目标策反拉拢。此次A国间谍入境的目的十分明确,就是通过利诱和威逼的手段,彻底压垮杨某的心理防线,进而使杨某交出与“921”国家重点实验项目相关的核心资料。

私利与理性的较量

在私利与理性的一次次较量中,杨某内心深处也在进行着复杂的斗争。随着国家安全宣传的不断深入,杨某最终认识到自己的严重错误,于关键时刻拨打了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投案自首并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对A国间谍实施抓捕,既避免了国家的重大损失,也给了自己重新悔过的机会。

国家安全机关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四条规定,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以及其他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文件、数据、资料、物品,或者策动、引诱、胁迫、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属于间谍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实施间谍行为,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奖励。在境外受胁迫或者受诱骗参加间谍组织、敌对组织,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及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机构如实说明情况,或者入境后直接或者通过所在单位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如实说明情况,并有悔改表现的,可以不予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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