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有效衔接,推进社会救助提质增效,滁州市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大力推进“救急难”互助社建设、运作,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兜住兜准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一、坚持高标准建设,彰显政治本色
一是压实责任,规范登记。将“救急难”互助社建设列入年度民政重点工作和绩效考评指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逐级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统一全市互助社成立方式、命名形式和任务指标,要求互助社必须具备规范的组织章程、固定的场所、严格的财务制度和开展互助活动的人员,依据法律规定向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申请登记为公益性社会团体。截至目前,滁州市所有救急难互助社全部为注册形式全部为登记类社会团体。二是强化担当,凝聚共识。“救急难”互助社主要由本村(社区)居民自愿组成,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担任社长,以村(社区)“两委”成员、党员为骨干,充分吸纳村民组长、老干部、老教师、企业家及本村(社区)以外的捐赠人等公益人士为成员。主要活动内容是作为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政府救助的有力补充,发挥自身便捷高效高的特点,对本村遭遇大病、灾、祸等急难情形的家庭和个人先行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自主救助。三是先点后面,全域推进。自2022年8月以来,根据工作实际,采取先试点拓展、后全面推开的方式,分年度推进“救急难”互助式建设工作,边建设、边运作、边探索、边总结、边改进。同时,结合半年工作会议、年度工作会议等时机,及时掌握各县(市、区)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经验做法,表扬先进、鞭策后进。截至目前,全市共成立救急难互助社1233个,实现所有村(社区)全覆盖。
二、坚持高效率运作,提升为民成色
一是广泛募集资金。建立政府补助、集体经济支持、社会捐赠三方助力的多渠道资金筹集机制,县级财政和村集体经济分别为每个互助社补助至少1万元初始资金。加大筹资宣传力度,争取村(社区)居民和各类慈善组织、爱心企业、公益人士等社会力量的资金支持。截至目前,全市1233个“救急难”互助社累计筹集资金3926.03万元,其中,政府补助1170.1万元,村级集体资金支持1612.56万元,社会捐赠1143.37万元。二是科学设定标准。在救助方式上,按照以资金救助为主、实物救助和转介服务为辅的救助方式,分类分档予以救助。积极对接社会力量,为困难群众实施发放救助金(物)、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针对性救助帮扶,通过“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使困难群众更加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在救助标准上,一般情况下,补充救助不超过500元每人次,应急救助不超过1000元每人次,对实施救助后救助对象仍存在特殊困难的,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适当提高救助标准。三是严格制度程序。规范自主审批制度,给予互助社自主审批权力,要求互助社按照个人申请(或主动发现)、审核发放、结果公示的程序进行救助。压实问责追责制度,落实“谁调查、谁审核、谁审批、谁负责”工作机制,自觉接受居民监督,确保互助社运作权责明晰、稳定持续。
三、坚持高质量救助,绘就幸福底色
一是困难早发现。建立以“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优服务”为依托的“望闻问切”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一方面,组织动员乡镇(街道)干部发挥带头作用,村(社区)工作人员、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社会工作者等发挥“探照灯”作用,每日走访辖区居民,及时了解、掌握、核实辖区群众遭遇突发事件、重大变故等特殊情况;另一方面,发挥社会救助大数据平台作用,加强民政、医保、人社、卫健、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交流联通,实现信息互通、数据互比、资源互联,在民生大数据中精准识别困难对象,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实现对困难群众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二是高效快救助。按照“救急救难、实事求是、精准高效”的原则,充分发挥互助社救助范围更广、申请流程更简单、资金审批速度更快的优势,各互助社自受理(或主动发现)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调查并形成审核意见,审核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救助资金(实物)发放。情况紧急的,视情给予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情况,确保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三是信息全公开。在救助金发放完毕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救助对象基本情况、救助原因、救助金额等信息,在村(社区)公开栏公示7天,全面接受社会监督。按照“一人一档”要求做好救助档案管理工作,每月梳理汇总救助情况报乡镇(街道)备案。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开展“救急难”救助7464人次,使用救助金338.89万元,平均救助办理时限在1.5个工作日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