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德州市紧紧围绕山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1261”行动计划,力求整体工作有突破、攀新高。在社会救助工作中,持续完善“主动发现、资源保障和救助帮扶”三项机制,深化“基础型、发展型、服务型”三型帮扶,统筹谋划“两项政策”衔接并轨,力促社会救助由分散向集成、由“让人搀扶”向“独立行走”、由兜底民生向品质民生转变。
一、夯实工作基础,强化体系保障
(一)高规格、强有力的机制保障,是推进工作的最大底气。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和市长为“双组长”的社会救助工作专班,建立了由36个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1次联席会议,及时调度情况、研判工作、明确任务。将社会救助工作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压实部门责任,凝聚工作合力。
(二)纵到底、横到边的工作网络,是抓实工作的有力支撑。在全省率先建立市县乡村四级工作网络体系,市、县两级全部设立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全市134个乡镇(街道)全部设立工作站,配备专职工作人员496人、社会公益岗476人。村(居)按实际需要设置服务站,配备村级协理员7859人,把一竿子插到底的“铁脚板”效用发挥到极致。相关工作人员的工资和村级协理员补助全部由财政承担,工作成效列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确保工作的可持续性。
(三)智能化、一体化的服务平台,是展开工作的坚实抓手。搭建“一网两库三平台”系统架构,汇集公安、医保、财政等22个部门的50项、2100余万条信息数据,形成一户一档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全景画像数据库。同时,推动村级协理员主动填报,县市区上报数据信息项共计70余个,300余万条,为低收入人口的精准识别、分层划定提供参考依据。
二、突出创新施策,靶向破解难题
(一)在低保扩围上求突破。市民政局联合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建立社会救助工作容错纠错机制;在全省率先设立市县“社会救助工作研判中心”,对基层在低保认定方面看不清、拿不准的提级研判;围绕准入条件、家庭收入核算、“单人户”、就业政策等方面出台认定文件,报省厅审核后狠抓落实;对市县乡三级民政工作人员和村支书、村级协理员进行滚动式、全覆盖业务培训,增强工作底气。
(二)在精准预警上下功夫。科学设计困难指数模型,划定困难指数前3%防返贫监测圈和前10%低收入群体动态监测圈,便于对防返贫对象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精准识别。设置救助对象单项、综合、复合三类预警,由“铁脚板”第一时间入户核实,对预警信息转交有关部门分类施救。目前,已对全市低保、特困、低边、支出型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五类共计13.5万低收入人口建立起实时动态监测。会同市纪委设立电子监察平台,实时、同步、全程对救助行为实施监督。
(三)在多元帮扶上聚合力。一是深化“基础型”帮扶。在全省率先构建“大救助+司法救助、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困难职工救助帮扶”等专项服务体系,让困难群体的基本性保障走深走实。二是创新“发展型”帮扶。推行“大救助+志愿者帮扶、就业车间、居家灵活就业、金融扶持、保险保障”等12个帮扶示范点项目,启动内生动力,增强造血功能。由各县市区根据自身实际主动认领项目,创亮点、塑特色,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式。2023年以来,安置“民政互助公岗”5500个,惠及困难家庭9357个,1932名低保、特困人员实现了“家门口”就业。三是拓展“服务型”帮扶。扎实开展“大救助+微心愿、德关爱、三留守、慈善筹、流浪乞讨”等8个试点项目,不断丰富平台承载功能。
三、开展试点工作,推进衔接并轨
(一)强化顶层设计,加强组织领导。将“两项政策”衔接并轨工作列入市委改革办的“创新集成改革”项目。组建衔接并轨试点工作专班,市、县民政部门与农村、发改、财政等部门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开展常态化调研、研判、督办等基础工作,实现政策一体化、监测动态化。将创建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要点,实行绩效考核。
(二)融合衔接政策,打破数据壁垒。把分散在16个部门的43项救助政策、23项帮扶政策、17项社会福利和36项社会保险政策等进行系统化、整体化、精准化有效整合。与农业农村部门建立防返贫监测与低收入人口监测协同机制,新纳入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每月反馈民政部门,由民政部门综合研判后分类施策。2023年,德州市“防止返贫监测帮扶与过渡期后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衔接并轨”应用场景曾被评为省大数据创新应用典型。
(三)丰富平台功能,提高服务能力。加强全市救助平台数据汇集和功能提升,深化与省级救助系统衔接贯通,与市直相关部门建立协同机制,用好“大数据+铁脚板”,提升监测精准水平,力争困难群众早发现、早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