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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银发力量,维护银龄尊严:盐城地区超龄女性劳动者调研

导语

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的加速,越来越多的超龄人群进入用工市场,超龄就业人员数量在不断增加,但相关法律政策没有跟上,对于人数庞大的超龄劳动者群体切身权益问题缺乏保障。他们的身份特殊、情况复杂,权益保障问题亟待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探讨。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超龄女性劳动者现状调查”暑期实践团队聚焦超龄女性劳动者,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访谈方式对超龄女性劳动者进行调研,并联系专家学者和机关单位进行专业化探究。

8月上旬,团队成员在江苏省盐城市开展调研,与九名不同职业的超龄女性劳动者进行线上或线下的访谈对话。

基本概况

2021年2月,盐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做出政策解读并贯彻执行《江苏省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和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办法》。

用工单位可以依据本办法为超龄就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超龄就业人员、在参保期间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其中超龄就业人员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与用工单位解除或者终止用工关系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现状调查

团队成员调研的九名超龄女性劳动者的职业包括饭店或酒店服务员、育儿嫂、超市理货员、监理员、保洁员等,年龄多数在53-58周岁。团队成员通过访谈超龄女性劳动者了解到不同的行业状况、就业经历、权益侵害及维权选择,并归纳总结超龄女性劳动者权益侵害主要集中在工时、工资、工伤三个方面。

以家住盐城阜宁的超市理货员王阿姨为例。

团队成员通过与王阿姨交流得知,王阿姨今年55岁,之前在印刷厂和报社做过排版工作,退休后在一家超市做理货员、导购员。王阿姨称,她退休后身体状况很好,子女已经工作了,在家没事干,所以选择继续工作。工作能补贴家用,发挥余热,也能充实自己的生活。王阿姨的工作是自己看到超市门口张贴的招聘信息后去应聘的,目前主要是在超市理货、上货、导购,偶尔也会负责称重,她说除了收银和后勤,其他的工作分工在她们单位不明显。

关于超龄女性劳动者退休再就业是否有限制,王阿姨表示是有限制的,她认为主要是两个方面,年龄和身体。用人单位更愿意聘用年轻一点的人,她们这些年龄大的人很多工作都不要的,同样的工作年龄大的工资反而更低一点。随着年龄的增加,身体状况可能也不如年轻人,她们再就业只能选择一些轻松的工作,繁重的体力劳动也不太能做了。

关于工伤方面,王阿姨表示因为自己没怎么经历过工伤,所以不太了解相关事项,超市没有给退休人员交社保或者工伤保险,但是有买意外险。她表示超市的活发生工伤的频率较低,在工作的时候要有安全意识和防范保护意识。

关于工时方面。王阿姨介绍了自己的工作时间,一天分两班次,每天上一个班次即可,周末也没有休息日。正常也不加班,超市时间比较固定。她提到,她们已退休的劳动者和其他未退休的在工时方面是一样的,单位也没有特殊照顾,基本同工同酬。之前超市生意好的时候,每个人只需要负责一个柜面,工作内容较单一,现在销量没有以前多,负责的柜面范围变大,忙起来会更累。如果不忙了甚至可能临时被调到其他岗位干活。

关于工资方面,王阿姨称她的工资是月结,但是每个月需要再押一个月工资,她表示这种拖欠方式是很多工厂或者超市的正常现象,是针对单位所有的劳动者的,是一种大家默认的现象,没有解决也没办法解决。

最后,团队成员向王阿姨询问法律支持和权益维护的事项,王阿姨称,她的身边也有很多类似的超龄女性劳动者,也许文化程度不太高,缺乏一定的法律背景,但是对自身就业现状和权益维护有着朴素的认知。她们对劳动法律法规了解过,但是很多只是知道某个名词,不知道具体内容。在她们看来,权益受损先找领导、找老板、找政府想办法解决,但是很多事情由于各种原因可能解决不了,所以一般也不选择去解决问题。

结语

通过调研,团队成员发现许多有空闲时间的超龄女性们都会选择继续就业,原因大多是补贴家用和打发闲暇时间,而年龄和身体状况是她们寻找工作的主要限制因素,往往只能从事服务性行业的工作。这些超龄女性劳动者们在就业过程中或多或少会遇到工时、工伤、工资等方面的不平等待遇,但是她们由于缺乏专业的法律法规知识背景和清晰的维权意识,结合行业行情动态,很多事情也懒得去解决。由于选取的超龄女性劳动者从事的并非高危行业,工伤发生的频率并不高,主要是工时和工资拖欠。关于目前社会环境对超龄女性劳动者就业是否友好,访谈对象的观点也存在不同。超龄女性劳动者对相关部门改善现状和保护权益有着热切期待,团队会继续深入调研,探索保障超龄女性劳动者权益的新思路,为解决权益保障问题贡献新力量。(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梁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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