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在网上回应三孩准生证申领问题时明确提到,经请示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司局,2021年5月31日之后,均可以生育三孩,新政策出台前“生育服务登记证”到所在地登记备案,待出新“生育服务登记证”后进行补办。女方生育三孩享受国家法定产假98天(针对全国性政策)。
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网站截图
7月10日,一名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咨询,中共中央政治局5月31日召开会议,审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网友妻子是西藏拉萨的国企员工,他们计划生育第三个孩子,请问领导,现在是否可以申请三孩的准生证?将来产假是怎么执行呢?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介绍,我们高度重视您反映的问题,与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进行了联系,现答复如下: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5月31日会议精神,区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开展西藏自治区《优化生育政策》前期工作。按照《优化生育政策》工作程序,待国家出台的《优化生育政策措施》后,按照国家的要求,联同相关部门指定出台《西藏自治区优化生育政策实施方案》,完善生育法律制度。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答复提到,针对您的问题,经请示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司局,2021年5月31日之后,均可以生育三孩,新政策出台前“生育服务登记证”到所在地登记备案,待出新“生育服务登记证”后进行补办。女方生育三孩享受国家法定产假98天(针对全国性政策)。我区目前尚未出台“三孩”政策,待新政策出台后产假等相关政策进行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