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民政部等14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儿童福利机构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部署要求,切实保障孤残等儿童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肇庆市立足新发展形势,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区域性集中养育改革,有力推动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
抓提质
扎实开展儿童福利机构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
作为全省儿童福利机构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的四个试点市之一,肇庆市根据儿童福利机构区域布局因地制宜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区域性集中养育模式:
建立领导机制方面,成立了由分管市领导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民政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市委编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12个职能部门以及各县(市、区)分管领导为成员的肇庆市儿童福利院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为试点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制定实施方案方面,分管市领导亲自带队赴先进试点市学习借鉴区域性集中养育工作的先进经验做法,并召开会商会专题研究审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保试点工作落实落地。经市政府同意,市民政局于8月26日制定印发《肇庆市儿童福利院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市儿童福利院作为试点,完善院内养育、康复、教育、医疗和社会工作功能,在原有100张床位的基础上增加50张床位,力争到2021年底前将全市所有县级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由民政部门长期监护的儿童,采取“原地出资、市级代养”的方式,分批移交到市儿童福利院实施集中代养。
加强沟通协调方面,争取编制、财政、教育、卫生健康、残联等有关部门在人员编制、资金保障、功能配套等方面的支持,采取增加事业编制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充实市儿童福利院工作人员队伍,增加特教班、康复设施、医疗室、配电室等各项功能设施,完善院内生活、养育、安全等配套设施建设,把市儿童福利院打造成为集“养治教康”一体、功能完善的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
开展调查摸底方面,对各县(市、区)儿童福利机构内集中供养的由民政部门长期监护的儿童进行再摸底,建立了待移交儿童的基本档案,包括性别、年龄、工学情况、健康状况、患病类型、残疾类型级别、是否患艾滋病、是否委托机构养育等方面信息,准确掌握移交儿童数量和基本情况。
促转型
着力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
市各级民政部门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未成年人保护法》出台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依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上来:
健全机制体制。推动建立政府领导、民政牵头、相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参加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于7月20日前以政府层面成立了市、县两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实现各级领导协调机制全覆盖,切实发挥好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作用,确保《未成年人保护法》顺利实施。
完善工作体系。市本级及8个县(市、区)均设有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为有需要的困境儿童提供临时救助等服务。此外,依托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发挥专业社工优势,为困境和留守儿童提供政策落实、心理支持、社会融入等专业化服务,链接政府、社会等资源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加强队伍建设。坚持选优配强,确保有情怀、有爱心、有责任心的人员从事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全市104个镇(街)、1549个村(居)100%均分别配备1名儿童督导员和1名村(居)儿童主任,对困境和留守儿童实行“一对一”监护帮扶,定期开展走访排查,及时掌握儿童生活保障、家庭监护、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建立信息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因人施策。
促进整合转型。结合实际推动各县(市、区)将县级儿童福利机构整合转型成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对于单独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如广宁县将心连心儿童福利中心服务对象、工作人员、场地、设施设备等整体转型为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对属于综合性福利机构儿童部的,如端州区、德庆县以儿童部为基础设立本地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确保切实履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职责打好基础。
护权益
不断加大基本保障和关爱帮扶力度
肇庆市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做好儿童救助保障工作,有力维护儿童合法权益。
落实基本保障。建立孤儿基本生活费自然增长机制,逐年提高保障标准,2021年将全市集中供养孤儿最低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2250元/人·月,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1230元/人·月以上,均高于省定标准。落实基本医疗保障,为机构内儿童开辟医疗救治服务“一站式绿色通道”,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儿童,每人每年全额资助290元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落实国家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为19516名困难学生发放补助3247万元,并为18名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对象的残疾学生申请学前助学金每人1000元。
加强司法保护。联合市检察院制定出台了《肇庆市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通过明确强制报告主体,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等工作机制,及时发现遭受或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未成年人,确保符合条件的被害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得到有效帮扶。
开展关爱帮扶。积极开展百家社会组织走近留守和困境儿童“牵手行动”,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对广宁县130户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女童逐一入户走访,开展家庭教育和家庭监护指导,帮助提升监护人监护能力和女童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市、县级民政局均成立了留守和困境儿童志愿服务队伍,以“社工+志愿者”的形式,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手法,针对儿童的需求每月定期到社区入户探访留守和困境儿童家庭,了解帮助解决生活等方面的困难。此外,开展“微心愿、满足小需求”活动,依托社工站上门随访留守、困境儿童,建立心愿册,帮助实现可能性较大、金额为500元以下的小心愿,今年以来,共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34场次,惠及儿童约1400名,为35名儿童实现了微心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