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区发展网讯 截至2021年底,诸暨市已实现所有镇乡(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全覆盖,做到建站数量与建站密度均衡化发展,切实打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最后一公里”。该市以未成年人需求为导向,提供政策咨询、精神慰藉、救助帮扶等工作,培育、引导和规范辖区内的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和专业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使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得到有效保护、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一是抓好“四有”标准建设。未成年人保护站按照“四有”标准建设,一是有固定场所,镇乡(街道)未成年人保护站具有与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办公场地和活动场所,并挂设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牌匾。二是有专门队伍,由儿童督导员牵头负责,所属村(社)儿童主任与社会工作者共同参与,建立上下联动的工作体系。三是有管理制度,实行包括岗位管理、财务管理、培训管理、志愿者管理、档案管理、报告会议和工作流程等各项制度和规定。四是有服务开展,为辖区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未成年人提供相应服务,并培育、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打造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共同体。
二是督促服务全域提升。诸暨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与镇乡(街道)未成年人保护站同频共振,依托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指导镇乡(街道)未成年人保护站日常运作,并及时承载由镇乡(街道)未成年人保护站转介的各类服务。村(居)民委员会设立专人专岗即儿童主任,与镇乡(街道)未成年人保护站实现同向驱动。
三是统筹站点资源整合。各镇乡(街道)充分整合辖区内资源优势和功能优势,以全市社工站全覆盖为契机,统筹考虑设立未成年人站所涉人员、场地、经费等方面必备要素。注重与现有儿童督导员(主任)、社会工作者等资源整合,采取专职或兼职的形式定岗;场地与已建成的社会工作站等场所整合,打造集“保护、服务、赋能”于一体的综合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