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施行,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结合实际,根据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特点,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学校可以从司法和执法机关等单位聘请法治副校长、校外法治辅导员。
据悉,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推动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工作,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鼓励、支持各级检察院检察长主动担任法治副校长,走进校园为中小学生讲授法治课。
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9月底,全国检察机关共有近4万名检察官在7.7万所中小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四级检察院共有15606名院领导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其中检察长3205名,实现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