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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司法保护:让“小树苗”长成“参天树”

“检察官姐姐,我拿到第一个月的工资啦!我想把钱还给您……”

这个给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检察院检察官刘东打电话的孩子,是2021年因盗窃被检察机关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小安(化名)。当时,小安把自己外出务工的车费赔给被害人后仍旧不够,刘东把自己的钱借给了小安。现在,小安坚持要把钱还给刘东:“您的信任与帮助一直温暖着我,让我涅槃重生,现在我成了一名志愿者,希望把这样的爱传递给更多人。”

得知此事,巴州区妇联工作人员杨素梅倍感欣慰:“小安母亲过世早,父亲残疾管不了,孩子很容易走错路。检察机关联系了我们和村委,一起为小安制定帮教方案,发督促监护令,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从误入歧途到健康成长,小安的改变是对我们付出的最大肯定。”

孩子健康成长,是国家的长远大计。这几年,检察机关坚持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牵引,规范“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工作机制,推行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积极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发展“更加好”的关切,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强化监督、深抓落实

未成年人检察实践写入法律

少年强则国强。当代中国少年儿童既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经历者、见证者,更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生力军。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和决策部署,对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制度、提升未成年人保护的工作成效提出明确要求。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回应时代之需、人心所向,推进“中国之治”,最高人民检察院设立了第九检察厅(未成年人检察厅),并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自上而下设立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由专人专门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这一改变,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具有里程碑意义。

2018年10月,针对一起教师性侵在校学生抗诉案件,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出了“一号检察建议”,这也是最高检历史上首次发出的社会治理方面的检察建议书。

为了让更多孩子免受不法侵害,最高检党组没完没了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的决心始终未变。在近期召开的全国检察长(扩大)会议上,最高检党组再发强音:“‘一号检察建议’还要‘没完没了’跟进,持续督导落实。”

随着实践深入,“一号检察建议”的主要内容由预防性侵向全面监督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落到实处转变。

“性侵未成年人是社会痛点,检察机关通过‘一号检察建议’,以‘我管’促‘都管’,让各职能部门负起应尽之责,主动履职,是践行‘三个自觉’的有力体现。”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明舜表示,检察机关除着眼传统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外,还更加注重运用多种手段、全面开展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很多探索和实践得到了社会高度关注和普遍认可。

诸多检察实践被写入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如入职查询,强制报告,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家庭教育指导、督促和支持起诉,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等制度机制。实践证明,这些探索符合我国国情,并且行之有效。

在2021年12月24日召开的十三届全国政协第58次双周协商座谈会上,部分全国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围绕“促进未成年人权益的司法保护”协商议政时,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意见建议。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为确保刚性执行,让主动报告成为自觉,最高检建立了强制报告“每案必查”制度。截至2021年10月底,检察机关通过强制报告办理的案件已达1657件,与2018年的306件相比,数量增长了4.4倍。

自2021年5月开始,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进一步助推职能部门和相关主体依法履职尽责,把未成年人保护的各项法律规定落到实处。专项行动将一直持续到今年12月。

能动履职、步履不停

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没有止境。

作为唯一一家全程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政法机关,检察机关一直致力于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做到前面、延展到后面,让每一个孩子、家庭都有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因时而变,随事而制。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出发,以实现对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为目标,检察机关探索开展将涉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统一由未检部门办理,防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各管一段、顾此失彼。2020年4月,最高检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提出自2021年起在全国全面推开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检察院“冬梅姐姐”团队负责人付冬梅谈到,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背后存在大量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线索,统一集中办理更符合司法办案规律,更利于提高未成年人保护质效,把“两法”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赋予的更重责任和更高要求在多项业务、多个环节一体化落实到位。

在该院办理的一起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在明知女孩未满14周岁的情况下,仍同其发生了20余次性关系,女孩父母报案后,此人很快被抓获。该院联合公安、妇联等部门进行“一站式”取证,避免对女孩造成“二次伤害”。在依法严惩犯罪的同时,该院还积极提供心理援助,帮助女孩重获阳光。

“在努力提高个案办理质效的同时,我们还能动履职,经广泛走访调查后,将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工作扩展到了强制报告制度规定的其他场所。”付冬梅提到,为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圈”,该院联合多家单位成立了“东安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小组”并会签制度文件。

“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我们责无旁贷。”东安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王欢介绍,社会治理小组成立后,该局迅速检查了辖区内网吧、KTV等场所违规接待未成年人情况,并进一步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与检察机关一起构筑未成年人保护防线。

牡丹江市公安局东安分局副局长徐斌表示,该局高度重视并积极解决检察机关反馈的问题,下一步将着力加强与各方的通力合作,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协同作战、溯源治理

以点带面推动解决社会治理难题

“我扛不住啊!像脱了层皮一样疼,我不想洗了……”小林身上40%的皮肤都有文身,生生挨过一轮清洗的异常痛苦后,文身依然难除,小林的皮肤却开始红肿发炎。

“一年来洗了五六次,花了一万多元,还是洗不干净。”多方打听后,小林母亲得知,完全清洗文身得去外地,价格在15万元以上,效果还没有保证。

家在农村的小林拿不出这么大一笔钱。可文身不“除”,小林就面临着实习期满无法转正的困境,这份工作承载的,是他希冀的未来。

这些情况,江苏省沭阳县金色花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储晓艳看在眼里、急在心上,“小林的处境绝非个例。一直以来,孩子们对文身都有盲从行为,这源于一种‘社会’情结,学校、家庭、社会等各方面的监管也不到位,亟须通过法治手段推动解决。”

“经过检察机关溯源治理,文身这事被‘管’住了,我们这边再没有文身店敢给未成年人文身了。”江苏省人大代表、江苏省沭阳高级中学教务主任朱漫丽表示,宿迁市检察机关最早关注并办理了全国首例未成年人文身民事公益诉讼案,推动沭阳县人大出台决议,明确禁止为未成年人文身,让这一治理难题有了新解法。

针对文身整治中发现的亟待解决的深层次治理问题,2021年10月,最高检向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报送了《关于未成年人文身问题有关情况的分析报告》,得到了高度重视和积极推动。

检察机关的努力还不止这些。

帮助因犯罪记录被泄露而无法参加高考报名的未成年人圆梦;对不想管、不会管的失职父母制发“督促监护令”,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严惩网络“大灰狼”,保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

一直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致公党中央社会服务部部长马传凯从大量案例中注意到,检察机关越来越像一位“大家长”,对孩子既注重依法矫治、有效管束,也着力精准帮教、全面保护,积极促进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做得越来越深、越来越细。

近年来,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源头治理、诉源治理,把工作往前推,最大限度地预防涉未成年人案件。

“通过溯源治理,进入检察环节的涉未成年人案件越来越少,是我们强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的最大愿望。”最高检第九检察厅一位检察官向记者表达了自己的想法。

实现这一愿景,不能单凭一己之力。这些年,检察机关在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中不断发挥着社会支持体系力量优势,主动融入其他“五大保护”,推动“1+5>6=‘实’”,真正形成全社会保护合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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