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极其重要的一年。上海民政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秉承“人民至上”理念,立足“国之大者”,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进一步兜住兜牢民生底线
(一)着力完善政策体系,确保更加精准
修订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型贫困生活救助等规范性文件。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科学调整低保等救助保障标准,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与本市经济社会同步发展。推广“桥计划”,推进服务救助和心理救助。继续开展“帮你找到家”行动,做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
(二)着力优化工作机制,确保更加规范
深化社会救助专项治理,继续开展百户调查,提升规范化水平。加强救助资金管理,确保每一笔救助资金都合规有效。试点推进社会救助需求综合评估,探索建立困难群众需求综合评估指标体系。
(三)着力强化职责使命,确保兜牢民生底部
强化对孤老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力度,落实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等特殊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完善本市残疾人“两项补贴”,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守好民生兜底防线。
二、进一步提高民生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一)全力落实民心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
新增50家综合为老服务中心、200家社区老年助餐服务场所、5000张养老床位,改建2000张认知障碍照护床位,完成5000户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新增200家街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
(二)深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全面实施《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对照《上海市深化养老服务实施方案(2019—2022年)》,确保如期完成所有重点任务。
围绕“增量”,完成《实施方案》明确的养老服务设施“倍增计划”,进一步织密覆盖网。编制出台《上海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全力推进落实《“十四五”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持续加大养老服务供给。在中心城区,进一步把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做扎实,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全市总数达到400家。推动在居委层面建设家门口养老服务站(点),年内新增100个;在郊区农村,建设具有一定综合照护功能的乡村长者照护之家,年内新增20家。推动“五大新城”按照全市老年人口总量和分布情况、全市养老床位布局需要,统筹建设床位。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加强保基本养老机构(床位)规范管理,实施保基本养老床位全市统筹及轮候试点。
围绕“增能”,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深化“养老院+互联网医院”模式,在试点基础上大力推进。继续加强认知障碍照护服务,扎实开展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扩大“智慧长者食堂”“为老服务一键通”等试点,推进智慧养老服务场景应用。加大养老护理员建设力度,全面开展技能培训,年培训人数1万人。大力推进家庭照护床位发展,将专业照护服务延伸到老年人家庭。
围绕“增效”,激发养老服务市场活力。全面落实《上海市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办法》,加强登记备案、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监管。继续做好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日常监测。实施养老服务机构信用评价。深化养老服务机构公建民营机制,落实好“以奖代补”等扶持措施。办好2022年“上海老博会”。继续推进长三角养老服务一体化工作。
(三)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和儿童福利
推动《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实施。加强市、区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全面完成街镇设置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加强基层未保工作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深入研究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网络沉迷应对等工作。完成市第五社会福利院项目建设。
(四)推进残疾人福利保障
形成本市“十四五”期间困难重度残疾人养护设施建设的落实方案,完成新增500张重度残疾人机构养护床位。继续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形成本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规范。继续推进康复辅具产业发展,指导青浦区开展康复辅具产业第二批国家综合创新试点。持续推进康复辅具社区租赁服务,优化租赁补贴发放和工作机制,让康复辅具更好地进社区、进家庭。
(五)完善婚姻登记和殡葬管理
不断优化本市婚姻登记工作流程,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推动《上海市婚姻介绍机构管理办法》《上海市公墓管理办法》修订,强化法治引领。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规范婚介服务、殡葬代理服务的行业秩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继续推进婚俗改革试点,深化本市婚姻家庭辅导教育。深入推进 “互联网+殡葬服务”,强化“智慧殡葬”建设。
三、进一步创新基层社区治理
(一)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
完善民主协商机制,优化街道社区代表会议、社区委员会制度。推动基层在实践中制订居民公约、村规民约、专项规约、住户守则等,发挥规约的民主管理作用。扎实推进社区分类治理,出台工作指引。推进“参与式社区规划”、抓好“社区新基建”,支持各区、各街镇探索形成更多丰富的公众参与、汇聚民智的有效机制。
(二)提升为民服务能力
常态化推进“走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忧、暖百家心”活动,鼓励居村干部在走进千家万户中精准掌握群众需求。深入抓好居村减负,开展居村减负实地监测项目。修订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推动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发展。继续开展“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宣传推选活动。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编制上海“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加强村级议事协商示范村建设,提高村级议事协商实效。进一步深化村务公开工作。
(三)大力推广“社区云”
继续完善“社区云2.0”系统,形成符合基层工作需要和便于条线部门统计的“标签字典”。制定出台运营管理办法,完善运管模式。积极应用“社区云”实现公共政策落地,丰富标杆性应用场景,赋能社区共治共享。
(四)深化社区事务受理
深入推进社区事务受理服务标准化建设,做好事项准入、变更、退出等一系列事项管理工作。开展全市受理中心的标准化建设评估,提升服务质量。
(五)做好行政区划工作
加强政府驻地迁移的指导与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区划调整,规范居村委会的设立、撤销、更名、命名等工作。加强政区地名研究保护。
四、进一步推进公益慈善更好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
(一)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全面贯彻落实《上海社会组织发展“十四五”规划》,一手抓积极引导发展,一手抓严格依法管理,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
实施高质量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大力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在深度参与社区治理中发展壮大。
支持重点领域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围绕科创中心建设,积极支持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社会组织成立登记。支持重点领域长三角社会服务机构成立登记,继续推进长三角县级异地商会登记试点。支持浦东新区打造社会组织发展高地。
发挥社会组织优势作用。继续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国家和上海重大战略,助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民生事业。进一步推动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突发事件救援、灾后重建等工作。
加大社会组织扶持力度。做好慈善组织认定、志愿服务组织标识、公开募捐资格认定和募捐方案备案工作。支持局管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创新项目。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管”,市级社会组织3A以上评估率争取达到24%、全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力争均达到3A等级评估标准。开展第四届“上海先进社会组织”评选表彰。开展《上海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定》修订调研。
依法依规做好社会组织日常管理。严格落实社会组织登记、年检、评估等工作与社会组织党建同步推进制度,协同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深化年检年报、评估、审计、信用等管理措施。继续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规范社会团体收费和评选表彰。继续做好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的登记管理。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和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行动。
(二)推动公益慈善事业发展
全面贯彻《上海市慈善条例》,精心组织“上海慈善奖”评选表彰,发布上海年度慈善事业发展状况报告。推动慈善超市发展,扎实推进慈善信托备案管理,持续放大“中华慈善日”社会效应。加快《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配套政策制定,完善上海志愿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功能,规范公益基地、公益护照的发展。加强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和宣传力度,提升福彩公益形象。
(三)推进专业社会工作发展
出台《上海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十四五”规划》。优化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评价体系,完善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机制。推动社会工作专业机构发展。加大街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力度,进一步推动社会工作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应用。
五、持续抓好疫情防控
(一)抓好全市常态化社区防控
继续发挥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地区组牵头作用,毫不松懈开展机场闭环转运,集中(居家)隔离、社区健康监测和社区重点人群排查等工作。做好应急房源储备,加强新建隔离点统筹管理。强化社区应急演练,增强社区常态化应急管理能力。
(二)持续抓好民政系统疫情防控
聚焦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流浪乞讨救助、社区事务受理服务、婚姻登记、殡葬服务及彩票销售站点等7类民政服务行业,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民政服务机构、场所和对象平安。
六、加强民政综合能力建设
(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善民政各领域法规制度体系,积极抓好已出台的各项法规、规章的落实。加强依法行政和执法规范化,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发挥标准化对业务工作的支撑作用。稳步推进民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全面推广“政策找人”
在全市社会救助领域全面推开“政策找人”,不断完善“救助顾问走访发现+大数据智能查找”的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模式,把社会救助帮扶做在群众开口之前。逐渐推广“政策找人”在更多民政领域的应用,深化主动服务、精准服务,推动民政服务水平全方位提升。
(三)持续推进民政“两张网”建设
进一步开展流程优化再造,丰富应用场景,筑牢民政数字基座,助推全民政领域数字化转型,以“数字+”赋能民政公共政策制定、实施以及监管保障全过程、全链条,助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抓好民政人才队伍
下大力气抓好民政行业高技能人才培养,推进相关职业(工种)技能等级行业认定,做好各类民政优秀高技能人才(项目)评选推荐。加快培养民政事业发展所需的社会工作、医护、养老、殡葬、康复辅具、慈善公益等领域的领军人才。
(五)推进民政事业安全发展
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决落实民政工作安全责任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有关要求,保障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
(六)提升民政科研和宣传能力
持续加强民政科研和政策理论研究工作。加大民政宣传力度,回应社会关切热点,讲好民政故事。进一步推进民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七、加强政治保障
(一)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坚持严的主基调,深化细化“四责协同”机制,把管党治党全链条责任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巡察监督利剑和联系群众纽带作用。进一步推进民政内控平台建设,筑牢上海民政资金监管“防火墙”。持续推进市委巡视整改,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写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二)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保持清醒头脑,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坚持纠正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坚持发扬钉钉子精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大力弘扬民政“孺子牛”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不断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