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积极探索田园模式,建立健全各方共同参与的“1+3+N+X”协同治理体系,通过厘清部门和居委职责,细化完善协调机制,强化激励保障措施,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有力推动基层治理中顽症问题的破解。
合理构建治理机制,强化居民区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建立“1+3+N+X”协同治理模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战斗堡垒作用,探索建立“1+3+N+X”协同治理模式。“1”是发挥居民区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坚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通过区域党建、工作指导和推荐符合条件的居民区“两委”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兼任业委会主任或委员等形式,实现社区党的组织和工作全面覆盖。“3”是要求以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公司等为主体依法履行职责,共同参与基层治理,鼓励其负责人在党组织兼职,更好地传递和贯彻党组织意图;“N”是挖掘党小组长、居民组长、楼组长等“三长”与志愿者等作为联系服务居民的触角;“X”是下沉公安、城管、房管、拆违、市场监管等部门力量,逐步推进相关职能部门兼任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条块配合,合力治理。
完善“四位一体”协商机制。建立健全“四位一体”协商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统筹协同、民主决策、监督考核作用。居民区党组织、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定期召开协商会议,共同协商处理社区事务,共同参与社区建设,共同开展社区服务,形成“大事共商、实事共做,协作共赢”的基层治理机制,发挥优势互补、形成良性互动。对于社区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在协调会上进行集体讨论,形成处置决议,各方各司其职执行决议。年末,由党组织组织居民代表进行考核,根据各方履职情况给予一定奖惩。
完善党建联建联席会议机制。依托区域化党建联建平台,建立镇、居两级协同治理联席会议,搭建政社联动,资源下沉的协同治理平台。建立社区协同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在居民区“四位一体”会议基础上,下沉镇级治理资源,成员单位由居民区党组织、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志愿者团队,以及公安派出所、安监所、综合执法队、市场监督所、卫监所等职能部门、社会组织组成。建立镇协同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由镇平安办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居民区党组织书记、业委会主任、物业企业负责人参加,在区域化党建联建平台下为基层治理提供资源统筹、专业培训和力量支撑。
有效分配治理角色,充分调动基层治理各方积极性
强化对业委会的领导和管理。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及其临时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物业管理区域,镇党委、政府及时组建业主大会筹备(换届改选)组和临时党组织,推荐提名候选人,领导和督促业主大会及时召开并履行选举职责。加强对业委会的监管考核。加强对业主委员会履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条约、业委会工作规则的指导和管理,组织相关单位和业主对业委会配合推进平安社区协同治理、小区维修资金和公共收益管理使用,对物业服务企业监管以及调解业主纠纷等工作进行评比,建立有效的奖惩机制。
强化对物业公司的指导与监督。完善物业服务企业的选续聘机制。组织、指导业委会、业主大会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依法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强化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考核。建立淘汰机制,开展物业服务企业等级公开考核评比,考核居末三位的物业企业,约谈企业负责人并提出书面警告,对于当年度考核分低于60分并且业主满意度低于50%的或连续两年考核居未三位的物业企业,列入淘汰名单,会同法律顾问,指导业委会依法解除服务合同。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明确因不履行合同被业主大会解聘或列入本镇淘汰名单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再参加颛桥镇各居民区物业服务招标,并上报区房管局在区物业征信平台上记录不良信息。
强化对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激励与引导。充分发挥“三长”联系服务老百姓的触角功能。建立党小组长、居民组长、楼组长队伍的组织建设、日常管理、联系服务居民以及“创先争优”表彰制度等,引导其成为支持拥护基层党组织工作的重要基石。搭建基层群众议事平台。为社区居民参与基层治理提供途径,畅通居民参与的表达渠道。从群众关切的问题入手,把基层治理相关事项的知情权、监督权、决策权交给群众,激发群众公民意识,提高群众参与治理的热情和活力,赢得群众支持拥护,实现基层治理“良性循环”。提升社会组织参与治理的能力。建立全过程评估监管、公开监督、资金扶持和荣誉表彰等制度,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工作并发挥积极作用。
流程运作厘清职责,为居民区党组织提供有力支撑
依法制定工作清单,厘清条块工作界面。按照权责法定原则,针对违法建筑、群租、无证无照经营等基层治理中的顽症问题,在事前源头管控、事中分类管理、事后长效巩固三个阶段制定职能部门和居委责任清单,分别明晰居委和职能部门的职责,厘清各自的工作界面,分类管理社区内存在的各类问题,对履责不力的一方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主动跨前指导服务,加强重点顽症防控处置。建立“三级三色预警机制”。引导镇职能部门主动跨前一步,指导、对接、协助居委开展前端管理。对于橙色预警(关注级),实行定期抽查巡查实效;对于红色预警(警告级),将其列为重点关注对象,派员现场督导,协助制定整改方案;对于黑色预警(严重级),将其列为重点整治对象,由督导组蹲点开展督查指导整改,短期内无明显改善的,组织第三方力量开展巡查管控。强化协调督办职能。通过电话热线、社区街面巡查、居委前端上报等平台受理案件;经过研判,把问题分为单个职能部门处置案件及多部门联合处置两类;单个部门的由该部门负责处理,涉及多个部门的则由联合执法办制定方案、统筹处理。同时制定五大制度模板,分别为分析点评、研判预警、建议指导、协调督办、通报反馈等五方面工作界面,为全镇范围内重点、难点、热点案件问题及各层面处置疑难案件提供托底执法保障。
强化督查体系。制定平安社区协同治理14项指标体系及其任务清单明确各方工作目标和内容,根据责任清单。对应当由居委、物业公司或业委会共同处理的事项,由“四位一体”会议商定解决处理。对居委管理、建设、服务、治安等领域中,涉及全体居民公共利益的事项,按居委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由居委自治处置。对属于职责交叉、部门协作的事项,由居委会党建联建联席会议处置。通过厘清职责,对下服务,部门合力进一步凸显。在“1+3+N+X”社区协同治理模式下,政府职能部门在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中职责更加明确,改变过去单打独斗的局面,效能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