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区发展网讯 3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发布了关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督查激励拟推荐名单的公示,公示如下: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国办发〔2021〕49号)和相关实施办法规定,根据定量指标测算和相关部门共同评估,拟将江苏省南京市、安徽省合肥市、福建省福州市、山东省青岛市、河南省驻马店市、湖北省武汉市、广东省广州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重庆市九龙坡区、陕西省西安市等10个城市(按所在省份排序),作为2021年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的表扬激励推荐城市。
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3月15日至3月19日。公示期内,对公示地市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书面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学习)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实有关情况。传真:010-68502779,电子邮箱:rkfzc_shs@ndr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