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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密空间怎么就成了“偷窥直播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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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型装置技术迭代升级、智能家居产品走进家庭,偷拍的黑色产业链却在野蛮生长。法律界人士指出,偷拍虽然有法规制,但仍存在破案难、处罚难的现实问题。为此,建议加强对非法微型摄像装置在生产、销售环节的打击,在法律范围内高限处罚;压实酒店、民宿等场所经营者的责任,定期巡检排查相关设备,让“躲在背后的眼睛”无所遁形。

  

在入住酒店时,你最关心的是什么?或许有朋友会提醒你,入住前,最好仔细查查房间内是否有针孔摄像头,以免私密空间变为“偷窥直播间”。

近日,“夫妻住民宿被偷拍8小时”的新闻登上网络热搜。在截取的视频画面中,包括声音、画面在内的夫妻二人的隐私状态被镜头清晰地记录了下来。

本应该是轻松温馨的家庭生活场景,却被以“20元到几百元不等”的价格贩卖,躲在隐秘角落里的摄像头和偷窥者让人不寒而栗。公众追问,关上门后的私密空间为何会被悄然装上微小摄像装置?偷拍设备是否想卖就能卖,想买也能够买到?谁又是幕后的操纵者?

微型摄像头成“偷拍神器”

利用针孔摄像头进行偷拍早已不是新鲜事,但随着产品技术的迭代升级、智能家居产品更多地进入家庭,偷拍的黑色产业链呈现出持续野蛮生长的态势。针孔摄像头体积微小,一旦隐匿于酒店、民宿、商场试衣间等场所,就能捕获到公众的隐私生活,被不法分子上传到网络空间,进行非法交易。

窥人隐私的针孔摄像头,为何能让人轻易入手?又是谁在随意售卖这些设备?

“对于窃听、窃照器材的范围和认定机关,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安勇在接受《工人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禁止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和“伪基站”设备的规定》对“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有明确界定。

以窃照专用器材为例,具有无线发射功能的照相、摄像器材;微型针孔式摄像装置以及使用微型针孔式摄像装置的照相、摄像器材;取消正常取景器和回放显示器的微小相机和摄像机等等,均属于该范畴,经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技术检测后作出认定性结论。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虽然微型针孔式摄像头并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盲区”,但类似装置俨然已成“偷拍神器”,并很容易获得。

“小得离谱、就是这么小”,记者浏览多家电商平台看到,一些售卖摄像头的商家以“小”为卖点,声称所售商品非常轻巧,使用方便。同时,多个商家发出了消费提醒:“摄像机商品请勿用于偷窥、偷拍、侵犯他人隐私等非法用途,非法使用将承担法律责任。”

很多消费者表示,购买摄像头是为了家用。值得注意的是,以往的偷拍事件往往发生在酒店、商场等非居家场所,随着摄像头更多地走进家庭,家用型摄像头也面临着被破解和利用的风险。

偷拍存在破案难、处罚难问题

“微型针孔式摄像装置属于窃听窃照器材范畴,生产、销售相关产品的行为,有可能触犯刑法。”安勇介绍,根据相关法律,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记者梳理发现,此类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并不鲜见。

2018年6月起,傅某利用帮隐蔽摄像头厂家推销业务之机,从姚某和付某处购买大量隐蔽摄像头,高价转售给客户,非法获利 63万余元。法院审理认为,傅某的行为构成了非法销售窃照专用器材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偷拍现象屡打不绝,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偷拍本来就是一个悄无声息的过程,除了偷拍者将相关信息置于网络被发现,或受害人偶然发现偷拍设备,受害人可能并不能知道被侵害了。这使得违法犯罪行为很难被发现,从而无法启动刑事诉讼程序。”安勇指出,偷拍存在破案难、处罚难问题,“偷拍者与受害人多数情况下并不认识,更多需要依赖网络安全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帮助破案。”

他指出,“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的入罪门槛要求‘情节严重’,一般情况下难以达到,只能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在2019年“深圳优衣库试衣间偷拍事件”中,为寻求刺激安装针孔摄像装备的邓某某,将部分视频保存在自己手机里,最终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建议对偷拍行为进行高限处罚

每一个针孔摄像头的背后,都是一条黑色产业链。有公众认为,偷拍违法成本低、惩罚力度弱、震慑力不足,在经济利益的刺激下,一些不法分子还是会铤而走险。

“夫妻住民宿被偷拍8小时”的新闻再次引起公众对微型摄像装置的关注,但记者调查发现,偷拍的黑色产业链仍然在野蛮生长。

4月3日,记者通过社交软件加入“家庭酒店摄像1”群,有销售人员推荐了3款售价在188元到500元不等的“套餐”。其中,“50酒店60家庭”的套餐售价为288元。销售人员会根据入群者有无实际购买行动,警觉地选择下一步方案。

律师指出,视具体情况,传播偷拍视频可能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转卖偷拍视频,则涉嫌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对于非法破解家用摄像头的行为,可能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要加强对微型摄像装置在生产、销售环节的打击,除了公安机关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也需各司其职,在法律范围内对违法行为进行高限处罚。对使用环节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一般利用专用器材进行偷拍、偷窥的,也要用足法律手段予以惩戒。”安勇建议。

业内人士建议,压实宾馆、酒店、商场等场所经营者的责任,由经营方定期排查非法摄像装置,保障消费者的隐私安全。

此外,业内人士还建议,消费者遇到隐私场所被安装针孔摄像装置或家用摄像装置被非法破解时,要通过拍照、录视频等方式保留证据并及时报警,以追究偷拍者和经营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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