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区发展网讯 近日,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上海闵行分公司因销售混有异物的食品被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万元,并没收物品。
详情为,4月18日,有居民在网上称发放的保供物资真空包装酱香肘袋内有异物,经执法人员去居民家中取证证实,一只真空包装酱香肘袋内确有一只苍蝇,经当事人工作人员确认,上述包装内有异物的酱香肘确为当事人销售给梅陇镇政府的保供物资。当事人销售混有异物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
企查查信息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负责人为胡荣法,总公司为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