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方位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
韶关市曲江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议事机制,召开联席会议,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培训,建立儿童工作区、镇、村三级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工作网络,协调教育、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妇联、团委等成员单位全方位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领导重视,机制完善
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公安局局长和民政局局长为副组长的未成年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协调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制定了《韶关市曲江区2022年民政服务儿童定期入户走访工作方案》《韶关市曲江区2022年民政服务儿童入户走访工作计划》,组织本辖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精神残疾和智力残疾女童摸排工作。建立了区、镇、村未成年人保护三级工作网络,每个镇均有儿童督导员,每个行政村有儿童主任,实现了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100%全覆盖。
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定期入户走访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工作制度。每年对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进行业务培训,发动社会组织和爱心企业参与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每年按要求走访了全部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建档立卡,实现了一人一档,并且每个季度更新全国留守儿童系统,更新系统前全面走访一次摸排情况。目前全区共有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432人。
把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纳入分类保障,给予充分的关心关爱。其中,纳入保障的孤儿24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2人,做到应保尽保。
做好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工作。根据《韶关市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曲江区于2021年7月26日将在福利院养育的2名孤弃儿童和1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移交至市儿童福利院养育。
部门协调,形成合力
公检法司等11个部门共同印发《关于有效防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工作意见》《关于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救助制度的意见》,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区人民检察院、妇幼保健院、公安局印发《韶关市曲江区关于建立未成年人防性侵及犯罪预防合作机制的实施方案》《未成年受害人“一站式取证”办案中心运行办法》等文件,切实保护未成年人不受到伤害。
以区民政局名义印发《关于提高我区2021年至2023年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落实孤儿基本养育标准,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市残联和财政、民政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韶关市残疾儿童康复经费结算办法的通告》,规范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运作。
由区教育局成立教育系统校园欺凌防治工作专班,有效防止校园欺凌,及时帮助受到欺凌的弱小同学;深入开展“无烟学校”(幼儿园)创建活动,促进广大师生身体健康。
分级保护,稳步推进
落实家庭保护。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家庭,落实监护制度。要求外出务工的父母为留守儿童指定监护人,签订监护协议,并与留守儿童保持联系,定期打电话与子女、受委托监护人了解小孩具体生活情况。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残疾女童监护人,由区民政局与监护人签订监护协议,保障困境儿童的学习、生活,促进他们健康成长。
加强学校保护。配合区直相关单位加强对网吧管理,促进网络文明。由区教育局牵头,联合区网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大力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强化校园周边网吧、电子游戏厅等公共场所的管理。由市公安局曲江分局等部门切实加强对有害网络信息的监查和违规违法软件的查处力度,保证正常教学秩序,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建立学校安全意外事故处置预案制度。学校建立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制定意外事故处置预案制度。
强化社会保护。各村(居)委会均设有儿童主任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岗,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指导、帮助和监督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建立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的信息档案并给予关爱帮扶。此外,科技馆、风度书房、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场所免费向未成年人开放。
图:2021年举办曲江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班
图:曲江区民政局组织社工到樟市镇中心小学为留守困境儿童开展“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
图:曲江区民政局组织社工到马坝镇开展端午节关爱留守、困境儿童走访慰问活动
图:曲江区民政局工作人员到枫湾镇走访民政服务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