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西支队2日在其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针对互联网上出现“大妈骑车被车门碰倒坐地索要1.5万”的视频,经查是8月29日16时50分许,李某(男,38岁)驾驶小客车在河西区学苑路边开车门时,与后方顺行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致骑车人陈某某(女,69岁)倒地,腿部轻微擦伤。交警现场依法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在保险公司理赔员协助下,双方经协商,一次性赔偿陈某某医药费车辆维修费等1500元,李某的损失自行承担。
公安交管部门提示,机动车临时停车,驾乘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或行人正常通行,在开车门前应仔细观察,其他车辆驾驶人或行人也要加强观察,发现有车辆开车门或减速停靠时,保持安全距离,防止危险发生。
图片来源: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西支队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