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公告第535号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下列基金会准予变更登记,现予以公告。
以上基金会,自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到民政部社会组织服务大厅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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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组织名称  | 
 变更事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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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农业大学教育基金会  | 
 法定代表人  | 
 姜沛民  | 
 辛 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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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龙鱼慈善公益基金会  | 
 法定代表人  | 
 李庆和  | 
 张 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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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援助西藏发展基金会  | 
 法定代表人  | 
 车仁·晋美旺秋  | 
 班禅额尔德尼·确吉杰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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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  | 
 法定代表人  | 
 许嘉璐  | 
 郑国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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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亨通慈善基金会  | 
 法定代表人  | 
 钱丽英  | 
 崔国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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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彭年慈善基金会  | 
 法定代表人  | 
 彭新英  | 
 徐 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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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利及人公益基金会  | 
 住所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12号无限极中心17楼  |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云城南一路1号无限极广场A座7层706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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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顺丰公益基金会  | 
 住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十一街万基商务大厦16C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软件产业基地1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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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思源工程基金会  | 
 更名  | 
 中华思源工程扶贫 基金会  | 
 中华思源工程基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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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  | 
 更名  | 
 中国扶贫基金会  | 
 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  | 
民 政 部
2022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