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全国城乡社区治理专项表彰工作的通知》(民电〔2022〕10号),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部门逐级推荐和评选的基础上,经全国城乡社区治理专项表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评审委员会”)审核,提出拟表彰的全国先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全国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10月31日—11月4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全国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10)58123181、58123061、58123194(传真)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6号民政部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司城市社区治理处
邮政编码:100721
附件:1.全国先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拟表彰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