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市场的“35岁现象”成为今年两会关注的一大话题。全国人大代表、编剧蒋胜男建议,取消国家公务员报考35岁以下的年龄限制。
她说,35岁是一个人做事业最好的黄金年华,也正处在一个艰难的人生阶段,上有老下有小。很多35岁以上者在二次就业时遇到年龄歧视,不应该。最重要的是看人的能力和认真工作的态度。
套用“写作金线”的说法,35岁可以称得上是一道由来已久的“就业金线”。只不过,它是反向的。在这条“金线”以上,一个人的就业、职场上升空间往往遭遇更多限制,以至于有了“35岁危机”之说,像公务员报考、干部遴选等,多数明确要求35岁以下。
小于35岁是“人力资源”,大于35岁是“人力成本”。其他行业尽管稍微淡化,但“魔咒”同样普遍存在——一旦超龄,求职者面临更多歧视,在职者更容易被用人单位划入“优化”之列。
“35岁门槛”的形成,有其对应的社会背景,但社会环境在变化,标准也该改变。不唯公务员,各行各业的这道“俗规”都需要打破。
2011年,我国社会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7.5年。到了2019年,就已经提高到10.7年。这个趋势下,“35岁门槛”不变,就会加剧对就业活力的挤压,也有失公平。
而在老龄化社会中,人口红利式微,也需要构建更开放的就业观、年龄观,更好满足社会的人力资源需求。另外,延迟退休即将到来,劳动人口的工作时间变长。打破年龄限制,有利于让个人更合理安排自己的职业规划,形成更健康的人才竞争氛围。
种种现实矛盾,将不可避免地加剧人才竞争和社会就业的“内卷”。比如,在很多行业,35岁以上或才是一个人出成绩的黄金年龄,过早地用年龄这道硬杠杠来进行淘汰,不仅不利于个人成才,也有违行业发展规律,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
要指出的是,破除“35岁门槛”,不只是狭隘地把就业年龄限制往后推迟几年,而是要以此为突破,整体上淡化社会的年龄歧视和年龄焦虑,优化人才评价体系,不因为年龄上的过度设限,给个人发展和就业制造阻力。
毕竟,每个行业对于用工年龄的要求的确不同,搞“一刀切”的延迟年龄限制,同样非打破35岁门槛的本意。这方面,需要相关法律在破除就业歧视、年龄歧视方面有更精准的作为。如日本就有专门的法规明确,禁止非特种行业在招录员工时设定年龄限制。
另外,也有网友担心,“35岁门槛”破除后,是否会导致年轻人就业更难?这个关注点其实跑偏了。
一方面,满足年轻人就业需求,从来就不是以牺牲中年人的就业空间为前提;另一方面,每个人都将进入“35岁时间”,减少就业市场中的年龄限制,改变“以年龄论英雄”的用人偏好,所带来的好处其实是普适性的,不涉及对某个群体的“特殊照顾”。
公务员报考的年龄限制,对社会和企业的“年龄观”塑造有着重要影响,一些企业招工招考时会以公务员招录为参照,“有样学样”。因此,要淡化乃至消除各行各业的“35岁门槛”,公务员报考或可率先对年龄限制松绑,为全社会作出表率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