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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发布新冠感染“乙类乙管”实施方案 加大医疗投入保障就医需求

1月8日起,中国将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近日,中国多个省份陆续出台新冠感染“乙类乙管”具体实施方案,加大医疗资源建设投入,增设发热门诊,明确新冠感染医保报销政策,保障民众就医需求。

1月1日,在上海市长宁区程家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发热哨点,医护人员为前来就诊的市民进行预检、挂号。元旦假期期间,基层医护人员仍奋战在第一线。上海部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发热哨点开放。市民可就近前往家门口的社区医院就医配药,也缓解了二三级医院压力。 <a target='_blank' href='/'>中新社</a>记者 殷立勤 摄
1月1日,在上海市长宁区程家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发热哨点,医护人员为前来就诊的市民进行预检、挂号。 中新社记者 殷立勤 摄

多地制定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实施方案

近日,天津、重庆、福建、贵州等省份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并发布新冠病毒感染“乙管乙类”实施方案。

福建提出14项30条实施意见,明确提升医疗救治能力、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等细节及有关责任单位。其中要求以社区为单位,摸清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合并基础疾病、高危孕产妇、血透患者、精神障碍患者及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底”和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作用。

贵州要求有序做好政策措施的调整优化,落实7个“不再”要求,包括不再对新冠病毒感染者实行隔离管控,不再查验健康码和场所码,不再对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健康码实行“红码”管理。

此外,北京地铁和京港地铁两家运营公司所辖线路1月8日后将不再对进站乘客进行体温测量,同时倡导有发热等症状人员或阳性人员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截至1月3日,北京已有10区公布可为居民提供氧疗、氧气灌装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单。

落实基层首诊 发热门诊应开尽开

制定实施方案的同时,各地正在同步提升医疗救治能力和水平。为落实基层首诊,贵州省卫健委1月4日称,2022年12月7日以来,该省设置647家发热门诊、1665家发热诊室和16165个发热诊疗点。

据重庆市卫健委3日晚通报,按照“应设尽设、应开尽开”的原则,去年12月以来,重庆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新增开设发热门诊49个,在基层医疗机构新增开设772个发热诊室,截至目前,现累计开设1416个发热门诊(诊室),实行24小时开放,满足发热患者就诊需求。

另一方面,据统计,重庆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发热门诊以及基层医疗机构发热诊室日接诊人数,最高时在去年12月20日,达到4.9万人左右,目前只有7000多人。重庆市卫健委副主任李畔表示,从重庆的感染情况可以得到一个直观判断,重庆的高峰期已经过去。

此外,北京协和医院1月3日发布基层版新冠诊疗方案建议,提出在进行药物治疗之前,建议所有患者均需完善评估检查,进行临床分型。基层医生主要处理轻型和普通型患者,以对症支持治疗为主;而对于重症患者,建议转诊上级医院,以抗炎症和抗凝治疗为主。

12月30日,在南宁市广西国际壮医医院五象秋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民众接种吸入式新冠疫苗。据悉,29日起南宁市多家医疗机构已接受吸入用康希诺腺病毒载体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接种的相关培训,18周岁以上、满足加强接种条件并且半年内未感染新冠病毒的民众均可在相关医疗场所申请接种该疫苗。图为民众接种吸入式新冠疫苗。 陈冠言 摄
12月30日,在南宁市广西国际壮医医院五象秋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民众接种吸入式新冠疫苗。陈冠言 摄

多省份明确新冠感染医保报销政策

新冠感染患者看病吃药,医保如何报销连日来也成为关注焦点。近期,北京、安徽、山东、河南、广东等多地明确相关报销政策。

山东将新冠相关症状互联网诊察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与线下报销政策一致;云南将桑菊银翘散等41个药品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按甲类药品管理;河南将14种医疗机构制剂和6种中成药临时纳入该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支付范围;安徽统一新冠感染门诊救治保障政策,报销时不设医保起付线、不设报销限额,报销比例统一为70%。

据安徽省医保局介绍,截至2023年1月3日,安徽新冠感染门诊医保系统即时结算2.38万人次,涉及医疗总费用369万元(人民币,下同),医保基金支付241万元,次均报销费用101元,为民众在门诊接受新冠感染治疗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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