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平湖市民政局紧扣全国儿童友好型城市创建目标,全力保障困境儿童基本权益,营造健康成长环境,连续10年提升孤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全市400余名困境儿童实现“一人一档”动态管理。
一是强化完善基本生活保障。相继出台《关于加快推进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五社联动”助力“一老一小”服务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明确困境儿童医疗、生活、教育、住房、监护等方面权益保障内容。发挥未成年保护委员会职责,市级成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儿童福利指导中心,8个镇街道114个村社区实现儿童工作站点全覆盖。执行基本生活费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目前机构和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分别达到2485元和1988元,全年发放资金可达400余万元。全面落实教育资助、住房改善、结对帮扶等政策,同时关注身心健康,开通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热线及监督举报电话,建立32名持证心理咨询师工作队伍,累计开展个案服务200余个。
二是建立健全探访关爱制度。调动各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各村社区儿童主任、学校老师、社会组织等,全市配置150余名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以及志愿者,通过电话排摸全覆盖、心理热线全天候、入户探访百分百,全面构筑起困境儿童全方位的“应急关爱网”,落实困境儿童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主动发现和强制报告机制,实时掌握困境儿童监护情况、身体健康、心理状态、生活情况和在校教育等情况,制定精准的帮扶计划,为30名生活困难、监护人缺失、残障、患病少药等情况的儿童进行重点帮扶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