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前,三台县的张大爷(化名)被一辆“无人驾驶”的轿车撞伤,如今,仍在医院接受治疗。
5月24日,记者获悉,4月16日,三台县龙树镇,一名司机停车后未拉手刹,导致车辆在无人驾驶的情况下,顺着缓坡向下溜车,先后与路边摊位、行人等发生相撞,导致5人受伤。目前,交警部门已做出责任认定,司机负全责。
现场视频显示,一辆黑色轿车逆向停放在路边一个缓坡。突然,轿车顺着坡道向下溜车,先是撞到路边一个摊位,又与行人相撞,然后撞到路边一辆摩托车、摊位,又与行人相撞,最后才停了下来。
5月24日,三台公安交警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在4月16日,他们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现场进行勘查。
通过现场勘查、证人证言以及调取监控视频,还原了当天的经过:事发当时,驾驶人黄某某驾驶一辆川B7***J小型轿车,从三台县龙树镇一村方向往三台县龙树镇白雀场镇方向行驶。行驶至县道三梓路(三台县龙树场镇鑫龙街)路段时,黄某某在未拉手刹的情况下,将川B7***J小型轿车停放后便下车离开。由于该路段是个缓坡,黄某某到旁边理发店理发,几分钟后,车辆便出现了溜坡现象,在与一名行人相撞后,继续向前滑行将路边摆放的摊位及二轮电动车撞倒,又与四名行人先后相撞。
记者获悉,5名被撞的行人中,一人骨折,一名老大爷的头部受伤,另外三人情况较好,都被及时送往医院接受了治疗。
三台公安交警表示,由于小车驾驶员黄某某未按操作规范停车,违反了相关法律,民警依法判定事故由黄某某承担全部责任,所有的经济损失也由黄某某承担。
交警提示:无论是在平地,还是在坡道上停车,都要记得拉手刹,因不拉手刹造成的溜车撞车事故,轻则撞车撞墙,重则车毁人亡。养成好的驾驶习惯、文明驾驶车辆,不仅是对自己、他人负责,也是对生命安全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