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知名打假人王海发帖称,江西新能源科技职业学院克扣学生实习报酬,部分校领导从中牟取巨额收入;一个涉及金额数千万元的账本中,记录了人力资源机构转账给学校多名领导的明细和分配比例。相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此事。
账本中记录一次39名学生的入场收益计费及分配情况(受访者供图)
在公开的账本中,一张上面写着“总价19.5元/小时,学生15元/小时,学校4元/小时,本人0.5元/小时”,费用合计114206元,其中me所得14274元。按照这一分配比例,学生劳动报酬的23%都要被学校和老师拿走。一天上满八个小时,也就是一百来块钱,说一句这是学生的血汗钱也不为过。
学生实习,领导提成,这是明令禁止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培训费、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实习材料费、就业服务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近年来,教育部和地方教育部门更是一再重申这一原则。
道理很简单,学校终究是教书育人的机构,既不是包工头,也不是“拉人头”的中介,不能把学生实习做成一笔生意。如果做成了生意,就很难保障所谓的实习不变质为廉价劳动力,一些学校在利诱之下,也就很难坚持把学生利益放在首位。
而且,鉴于职校的性质,本就应有帮助学生寻找实习单位的职责。这一点,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中也很明确——学生实习的本质是教学活动,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既然是教学活动,其费用已经包含在了学费中,额外拿提成是没有根据的。
尤其是,不少职业学校在招生之初,就信誓旦旦地承诺“包分配”“直通企业”“毕业即就业”……漂亮话说了一堆,结果实习还需要学生“上供”,未免不厚道。
一个细节是,江西新能源科技职业学院一名前副院长表示,“学生到企业实习工作,学校确实能收到一笔管理费用,但是金额很少。”这或许表明,在这位前管理者的潜意识里,学校收取所谓的管理费好像挺正常,相关禁令并没有深入心中。还是说,他们明明知道这是违规的,但并没有当回事?
而这些材料和线索之所以被发现,是因为爆料人张某某和前妻颜某某都是学校职工,两人离婚后,张某某无意间发现了颜某某有600万元的巨额存款和相关材料。这种偶然性背后,是否又暗含某种普遍性?
也因此,对于“学生实习、领导提成”这类事件,不仅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还要促进职校生实习流程规范化、待遇透明化,用常态化的监管挤压雁过拔毛的空间。
“鹭鸶腿上劈精肉,蚊子腹内刳脂油”。如果一位校领导就积攒了600万元提成,实在不敢想象这是多少学生的多少小时辛苦。当然也有网友调侃,这是一起“前夫反腐”事件,但不管前夫动机如何,在相关线索和材料指向违法活动时,就必须揪住线索,一查到底。
更应反思的是,“幸好”有个和前妻不对付的前夫,才得以让我们看到这些线索,才可能揭开一起侵犯学生群体利益的恶劣事件。如果没有“前夫”,应该靠什么来发现类似的暗箱操作?学生利益又该如何被安然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