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阳区人民法院”公号消息,河北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代院长在区人大会议上表示,对“唐山烧烤店打人案”保护伞、唐山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路北分局原局长马爱军,以徇私枉法罪、受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
“唐山烧烤店打人案”保护伞、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原局长马爱军获刑12年
来源:央视新闻作者:佚名编辑:罗马日期:2024年01月22日阅读量:782
据“广阳区人民法院”公号消息,河北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代院长在区人大会议上表示,对“唐山烧烤店打人案”保护伞、唐山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路北分局原局长马爱军,以徇私枉法罪、受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