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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部门加强医疗监督跨部门执法联动工作

本报北京3月13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昶荣)今天,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中央网信办等九部门制定的《关于加强医疗监督跨部门执法联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

《意见》明确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医疗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定期会商工作机制,建立联合监督执法工作清单,推进问题线索跨部门联合处置,建立重大案件督办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健全监督执法结果协同运用机制。形成行政-行政、行政-刑事、上下级部门之间的充分联动。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解读中指出,国家层面已多次多部门协同开展医疗乱象等专项治理工作,积累了医疗监督领域的执法联动实践经验,地方各部门在联合执法过程中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在社会层面也形成了有力震慑。在前期工作基础上,为巩固医疗监督执法部门协作,形成跨部门联合监督执法长效机制,《意见》由此出台。

《意见》要求,联合开展医疗执业活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针对医疗美容、辅助生殖、健康体检、医学检验、互联网医疗等重点执业活动,以及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倒买倒卖出生医学证明或出具虚假出生医学证明、非法回收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联合专项整治。

此外,严厉打击破坏公平就医秩序的行为。地方各级公安、卫生健康、中医药等部门要对医疗机构内及周边活动的“医托”“号贩子”“黑救护”“黑护工”情况以及涉医谣言和恶意炒作等进行摸排,对扰乱正常医疗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对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意见》提出要指导医疗机构加强网上挂号系统安全防范,采取措施提升预警反制效能,不断堵塞漏洞、防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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